政府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管理者。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随着形势发展和执政环境的不断变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职能更加清晰地凸显出来,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
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首先需要强化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当前,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3年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在这一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发展结果:一是进入“黄金发展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不断进步,整个社会实现顺利转型,进入现代化社会;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差距扩大,甚至出现政治和社会动荡,经济增长难以为继,形成徘徊和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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