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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培训材料--土地储备政策知识

发表时间:2007/4/15 12:01:44
目录/提纲:……
一、国有土地储备概念
二、国有土地储备实施主体
三、国有土地储备方式
(二)依法应当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
(三)因单位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四)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国有土地
(五)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无偿收回的国有土地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
(二)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
(三)因企业改制、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划拨土地
(四)集体土地因农转非依法转为国有的土地
(五)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有偿收回的国有土地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政府收购的国有土地
(二)申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的国有土地
(三)其他可以依法收购的国有土地
四、以收回方式储备国有土地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拟订方案
(二)方案审核
(三)报经批准
(四)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
(五)补偿费用支付
(六)注销登记
五、以收购方式储备国有土地应遵循的程序
(一)收购提出
(二)权属核查
(三)价格确定
(四)方案报批
(五)签订合同
(六)收购费用支付
(七)注销登记
七、通过收回,收购方式储备国有土地的、应当注意两点:
八、储备国有土地信息披露
九、储备资金来源
十、法律责任
……

  国有培训材料--土地储备政策知识
  一、 国有土地储备概念
  土地储备制度是政府依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法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进行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政府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
  上述定义明确了土地储备的四个要素,即储备主体、对象、手段和目的。储备主体,即政府,这决定了土地储备不仅仅是一种市场行为,而且是一种管理制度;储备对象,按中国的现状,可以理解为依法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储备手段,可依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目的就是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政府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依法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储存国有土地,以备向社会供应土地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储备实施主体
  县(市)以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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