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读后感/学习体会/思想汇报/工作体会/工作汇报/剖析整改/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正文

谋取不正当利益 感想 心得体会 汇报 自查总结

发表时间:2007/7/1 11:41:26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的必备构罪要件,也是认定行贿罪的关键。多年来,对这一问题观点众多,司法实践至今无统一认识,颇有混乱。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一点探究,以“抛砖引玉”,促进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入。
  一、关于对“不正当利益”的几种理解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构罪的必备要件始于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1997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321字,当前仅显示8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谋取不正当利益 感想 心得体会 汇报 自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