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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不正当利益总结2

发表时间:2007/7/1 12:10:50
目录/提纲:……
一、关于对“不正当利益”的几种理解
二、关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几点认识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要件的属性
(二)违反有关规定中“规定”的范围
(三)“不正当利益”的范围和认定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的必备构罪要件,也是认定行贿罪的关键。多年来,对这一问题观点众多,司法实践至今无统一认识,颇有混乱。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一点探究,以“抛砖引玉”,促进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入。
  一、关于对“不正当利益”的几种理解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构罪的必备要件始于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7年修订刑法对此予以继承和保留。在此之前,1985年“两高”《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适用javascript:window.open("http://www.google.com/pagead/iclk?sa=l&ai=bjq9lc-abru3*hzdisakn5d*nd7bh6ciivzv6av_dz3yg7w8qa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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