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人大/人大讲话/调研报告/计划规划/政协/政协讲话/规章制度/>>正文

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

发表时间:2007/7/19 20:17:54
目录/提纲:……
(二)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考察中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和来访中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为人民办实事
(二)坚持实事求是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一)办理上级交办的建议、提案
(二)组织所属部门承办同级和上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一)交办
(二)承办
(三)催办
(四)审核
(五)答复
(六)总结
(一)坚持三级负责承办的工作责任制度
(二)坚持办复进度通报制度
(三)坚持检查落实情况的制度
(四)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制度
(五)坚持与代表、提案人联系的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答复代表、委员的函,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实事求是,逐条答复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简称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简称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法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办理下列建议、提案:
  (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政协会议及其政协常委会议期间、闭会期间提出的书面建议和提案。
  (二)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考察中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和来访中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与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协商座谈中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3089字,当前仅显示15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