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在一般人眼中无异于“商品的售后服务”。其工作的开展往往是业主入住以后,工作内容则是物业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养护及应付各种突发性因素对物业造成的损害。现在看来,这种观念已不完全正确了。 这种将物业管理等同于“售后服务”的认识。实际上是将物业管理的工作排除在设计施工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使物业管理日后在面对自己根本不太熟悉的物业时,还要承担起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在前期工作中留下的种种隐患的责任,这显然是有损物业管理单位利益的,所以物业管理的介入时机有必要适当提前。即要大力提倡推广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
目前一些富有远见的开发商已开始尝试对物业项目实施前期介入管理,但大多数的前期介入都是在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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