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民事调解的本质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转变态度,最终达到行为趋同的过程。可以说没有当事人态度的转变,就没有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调解是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引导当事人放弃不正确的观念,改变不正确的态度,从而达到解决纠纷,平息矛盾的目的。要达到改变当事人态度的目的,不仅仅靠法官的热情、善良和强烈的责任感,还要求法官有正确而巧妙的说服引导方法。
态度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心理学概念,指个体对某一特定的客体做出反应时所持有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它包含认知、情感、行为倾向三个重要成分。所谓的认知成分是指人们对外界对象的心理印象、包括有关的事实、个人理解、观点等,是态度其他成分的基础;态度的情感成分是指人们对态度对象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情绪情感;态度的行为倾向是指人们对态度对象准备采取的行为反应,它是一种准备状态,不是行为本身。就当事人而言,一旦他与他人产生某种纠纷或冲突,他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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