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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09/4/10 14:49:37
目录/提纲:……
一、促进建材生产供应
(一)增强灾区建材企业生产能力
(二)保障建材生产企业运营
(三)综合利用灾区固体废弃物
(四)鼓励发展和使用新型建筑材料
(五)保障大宗建材物资供应
(六)鼓励对口支援建材供应
(七)保证灾区重建建材产品质量
二、保障灾区重建建材运输
(一)尽快恢复灾区道路交通
(二)统筹组织运输力量
(三)开辟建材运输绿色通道
三、加强灾区建材价格监督管理
(一)落实重要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二)加强建材价格监督检查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强化服务,务求实效
……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入恢复重建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作出全面部署。针对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建材供需矛盾突出等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灾区建材生产供应,稳定灾区主要建材价格,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建材生产供应
  (一)增强灾区建材企业生产能力。合理调整建材企业布局,简化审批手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建设,鼓励现有建材企业采用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原计划关停落后生产能力的建材企业,在符合产品质量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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