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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药品冒充非药品“沉疴”需下猛药

发表时间:2009/11/28 21:41:01
目录/提纲:……
三是采用与药品通用名称同名或近音、谐音的产品名称
五是新闻媒体进行疗效宣传的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认清“非药品”的本质
二要加大教育力度,使经营企业切实做到“自律”
三要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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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药品冒充非药品“沉疴”需下猛药
  当前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已经引起消费者和管理者的高度重视。随着全国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一大批“李鬼”纷纷现形落马、查封下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用药安全。但是,目前,药品冒充非药品现象已成“沉疴”,亟待“猛药”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而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这些“非药品”大多含有药品的成分,主要类型不外乎以下五种:一是名称与药品通用名称完全相同的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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