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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必须能共事

发表时间:2010/4/3 14:20:03


  领导干部能共事,是加强班子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树立和坚持正确事业观的生动体现。领导干部能共事,前提是能干事,基础是会学习,关键是讲团结,核心是重民主。
  
  前提是能干事。能干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能共事的基本前提。就要想干事,会干事,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想干事,是不是想干事,是衡量干部愿不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是检验真不真心为人民谋利益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干。干事的干部,人民信得过,自己立得起,一路走得稳。心系百姓,为民干事,人民就会选择你;与时俱进,创新干事,时代就会选择你;敢于担当,扎实干事,历史就会选择你。想干事,就是要不懈追求,奋发有为,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乐于并努力为党和人民做奉献。想干事,就是要愿意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乐于吃苦、只争朝夕、敬业奉献,做到集中精力做事情、一心一意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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