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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供水条例》处罚制度

发表时间:2011/9/15 15:00:21

违反《供水条例》处罚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新青区建设局
责任人:承办人A(局长)、承办人B(副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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