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管理/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常州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1/10/26 6:41:59
目录/提纲:……
三、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可结合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规定
(三)其他公益性管理服务岗位
五、公益性岗位的认定
六、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有关扶持措施
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八、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
……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劳社就〔2006〕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等工作,现将《常州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为加快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6〕56号)文件精神,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将于2006年7月份对首批申报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认定,各地及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时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申报工作。
二、各辖区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根据《管理办法》明确的公益性岗位认定条件、申报程序、办结期限等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同时要加大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政策宣传力度;细化措施,方便用人单位查询和申报享受有关公益性岗位的扶持政策。
三、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可结合本办法,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3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6663字,当前仅显示23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常州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