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探索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_反应111。我国ADR监测工作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病例报告数量、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度以及ADR监测的社会效能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距12]。2004年3月发布实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其中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具有开展ADR监测工作的法定义务。零售药店虽然在药品销售数量和金额上与医疗机构无法抗衡,但作为药品终端销售的环节,也是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和完善零售药店的ADR监测工作,对于提升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1我县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现状
我县现有零售药店80家,全部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遍布50个行政村,在全县511个行政村的覆盖率约达10%;其中,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的近50家,基本上每个药店都能够直接为消费者免费测血压、量体温等服务。但遗憾的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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