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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情况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3/1/5 17:06:34


大南街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
“四不直接分管”情况自查报告

区纪委:
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有效促进党政领导廉政从政,按照区纪委下发的《沈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大南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筹划部署,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对街道落实副职领导具体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和物资采购等四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完成情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导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5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安排和3万元以上大额度物资采购事项,经分管副职审核后,上报街道党工委,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后,执行落实。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将较好的预防“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加大配套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我街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要求,紧密围绕工作实际,根据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我街现行的《大南街道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大南街道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大南街道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大南街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大南街道党工委议事制度》、《大南街道印章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装订成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在确立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基础上,加强对分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单位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同时规定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街道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对“四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街道政务网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按照区纪委的统一要求,我街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已全面推开,各分管副职领导已各负其职开展工作,但仍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突出体现在配套制度不健全。虽然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对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四项工作不直接进行分管,但实际工作过程中,各担任起分管职责的副职领导的工作流程、工作权限,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容易导致工 ……(未完,全文共1591字,当前仅显示10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街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