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工作指导思想
二、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分工情况
三、民政局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二是理清职责,细化分工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实施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学习内容不够深入
二是监督主体不够广泛
……
民政局开展“四不直接分管”
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沈阳市沈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自查工作,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针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并进一步建立的权力监督机制,现将有关情况
汇报如下:
一、 工作指导思想
实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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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的认识,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的工作部署上来,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意识,力求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形成“权力分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理清职责,细化分工。根据《开展“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为契机,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我局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程序,并且定期召开会议对四项权利运行工作进行研究。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凡涉及此四类工作事项,由经办人提出意见建议,经分管副职审核,按程序运行。形成了“副职领导分管、正职领导监管、集体商议领导、全面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为防治“一把手”腐败行为提供了得力措施。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实施。按照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结合民政局实际,建立健全了的管理制度,经认真研究决定,初步起草了《财务会签和公开制度》,规定“一把手”不负责签批报销所有经费支出凭证等财务工作;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定在建设工程立项决策前,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后实施;建立预算计划、提前申报和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理清采购商品和采购程序等事项。
四、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内容不够深入。制度的建立需要人员精读和研究,需要不断强化思想建设,从而才能够以思想指导行动,这就对全局上下人员工作规范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局规定上从“一把手”领导,下到工作人员,都要学习各项
规章制度,达到以制度指导思想,以思想规范 ……(未完,全文共1611字,当前仅显示10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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