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产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执法、从严办案”的方针,按照区纪委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邀监督员的范围
特邀监督员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中聘请。
第三条 特邀监督员的产生
特邀监督员由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提名,征得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意,经区局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确定并发给《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映和转达人民群众对房产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执法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投诉,并将有关情况向人民群众进行反馈;
(四)对群众举报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要直接交区局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也可以自己初查后再交上述部门查处;
(五) 对房产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特邀监督员的义务:
(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特邀监督员持《沈河区房产局特邀监督员证》只能从事与房产管理监督工作有关的事情;
(三)要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房产系统的威信和形象;实事求是地宣传和反映房产管理工作;
(四) 不得利用特邀监督员的身份在自已及亲友所经营的企业中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邀监督员的活动
区局对特邀监督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协助和配合。活动方式分为个人活动和集体活动。个人活动由特邀监督员本人依照其职权自行开展。集体活动由区局组织开展,每季度组织1至2次。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信息、简报、
调研文章、电话、会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监督员通报我局行政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等情况,及时收集和听取意见,特邀监督员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向我局反映情况,不断改进
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二)区局每年一至两次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集中听取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区局廉政建设。
第八条 特邀 ……(未完,全文共1236字,当前仅显示7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房产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