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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0 9:21:54

滨河街道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管理,加强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公众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滨河街道实际,特制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公示遵循全面真实、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渠道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 公示范围为滨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第六条 公示方式是利用街道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开栏张贴进行公示。
第七条 重要事项公示中包括以下内容:
1、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情况;
2、公务接待情况;
3、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情况;
4、领导干部及子女的婚丧嫁娶情况;
5、其它需要公示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公示周期原则上为每年一次,在每年年末,(由领导干部整理填报当年度需公示的重要事项报告表,并签字确认后),在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遇到特殊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及上级的要求,可随时进行公示。
第九条 公示期间在街道机关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接待来访,对反应意见和问题详细登记。街道党工委将广泛收集并分析群众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充分采纳群众的合理建议。 ……(未完,全文共771字,当前仅显示4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街道重大事项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