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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查办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3/1/10 9:32:19
目录/提纲:……
(一)负责制定案件查办计划
(二)主持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经报批按规定采取适当
(四)依法负责案件处罚决定的执行
(五)负责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组织领导协办人和其他协助办案人员开展案件的查办工作的权利
(三)主办人依法行使职权,有获得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的权利
(五)对调查对象人为设置障碍,妨碍案件调查,情节严重者,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规定
(四)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查处、规范、引导并重的处理原则
(五)清正廉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办案工作秘密
(七)自觉接受业务领导,认真配合作好案件核审和执法监督
……

关于沈河区政府办公室查办案件
主办人负责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重点案件查办质量,规范办案行为,确保依纪依法办案,切实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总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指导思想:明确办案工作的职责权限,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办案效能,达到“优化素质、规范办案、提高效能”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出案件处理意见和建议,报有关领导和会议研究,对重大疑难案件或者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依照程序进行讨论决定;
(四)依法负责案件处罚决定的执行;
(五)负责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第六条 案件主办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主办人对所属办案机构案件负责并汇报工作,主办人享有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法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提请办案机构审议的权利;
(二)组织领导协办人和其他协助办案人员开展案件的查办工作的权利;
(三)主办人依法行使职权,有获得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的权利;
(四)主办人依法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涉,主办人非因违法、违纪或者依法回避不得随意更换;非因法定事实、非经法定程序,主办人不得被停职,调离;
(五)对调查对象人为设置障碍,妨碍案件调查,情节严重者,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
(六)根据案情调查的需要,及时建议提请公安、检察、审计、税务、工商等机关予以协助。
第七条 案件主办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规定;
(二)查办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查处、规范、引导并重的处理原则;
(五)清正廉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六)保 ……(未完,全文共1189字,当前仅显示7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政府办公室查办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