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2012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规划,完成城乡园林绿化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稳步推进资源林政管理
1、人工商品林采伐
3、加强运输管理
3、严把政策关主动服务好全市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及办证工作
4、严格依法治林方面
(三)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盘活森林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五)建设一流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
(六)积极开展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确保林区长治久安
二、2012年工作亮点
(一)依法治林,在全昆明市第一家组织召开资源林政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二)安宁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管护员劳务派遣代理制度,明显提升了公益林管护能力
(四)防火应急出佳绩
(六)践行善洲精神,全力推动安宁生态建设
(七)加强安宁市林业局机关_建工作,狠抓基层组织年建设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二)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经营管理粗放
(三)林业产业资源分散,产业化水平低
(四)建设项目用地持续增加及森林病虫害频发,资源保护压力增大
三、2013年工作计划
(一)强势推进完成2013年城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
(二)深化林政资源管理
(三)继续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配套改革和公益林管理
(四)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顺利推进重点工程、重要工作
(六)继续全力打造五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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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局关于2012年
工作总结、亮点及2013年工作计划
2012年,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_的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开展工作,按照安宁市林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建设“滇中经济圈产业中心城市”的目标,充分履行林业部门的职能,全市林业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强化林政资源管理,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涉林案件查处的力度,努力为群众和进驻我市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2年的工作
总结、亮点及2013年的
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安宁市林地基本情况:根据2007年安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安宁市土地公面积13017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92476公顷,占土地公面积的71.04%。全市活立木总蓄积为3669130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50.07%,林木绿化率67.8%。
一、2012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规划,完成城乡园林绿化各项任务
根据《昆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2年城乡绿化(林业项目)计划的通知》(昆林发〔2012〕9号)文件,昆明市下达我市2012年度城乡绿化指标任务为:2012年城乡绿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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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生物思茅松毛虫65815亩、楚雄腮扁叶峰12000亩、小蠹虫(人工清理)5700亩进行了全面防治,较大程度地缩小发生范围,减小其危害面积,减轻危害程度,较为有效地控制其扩散蔓延趋势。
(二)强化责任意识,稳步推进资源林政管理
1、人工商品林采伐。本着保护森林资源与合理开发利用两不误的原则,多次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指标,最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我市实施人工林商品性采伐。2012年云南省林业厅下达我市采伐指标23000立方米。经我局聘请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对我市今年申请采伐的林农进行采伐作业设计,我市今年涉及采伐的农户253户,采伐面积314.16公顷,采伐蓄积21791.8立方米,出材量12348.3立方米,结合我市天保工程区分布情况和调查结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6个指导组分到9个试点街道办事处进行全程跟踪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目前,全市共完成采伐的农户有118户,采伐面积146.6公顷,采伐蓄积9866.6立方米,出材量5253.9立方米。
2、自用材审批完成情况:2012年我局审核并实施现场监督自用材采伐71起,采伐蓄积1671.9立方米。在采伐过程中,我局采取伐前认真检查伐期界线,伐中进行监督检查,伐后进行验收的方法,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所有采伐均未出现违规采伐。从而有效遏制了违规违章现象。
3、加强运输管理。2012年人工林商品性采伐发放运输证180份。我局对运输车辆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签订运输协议,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木材跟踪报告制度,各林业检查站坚持一车一对证,一车一验号,防止了无证、无号车辆参加运输。对于无证、无号车辆装车并发生偷拉私运现象的,严肃依法进行查处。
3、严把政策关主动服务好全市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及办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林地规模,尤其是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水库周边、水源保护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区位的林地规模。逐步推行建设工项目占用、征用林地年度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资源流失和流转。截止2012年11月,我市依法审核上报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81件,其中:经云南省林业厅已审核审批的47件,已批准使用面积258.1571公顷,上报待批的34件,上缴云南省林业厅森林植被恢复费1766.4504万元。
严格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加工利用许可证的办理,不违法,不越权。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加工利用许可证2家。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3家。
4、严格依法治林方面。严厉打击乱占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我局聘请云南省林业规划设计院昆明分院分2个阶段对我市历年来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初步的全面核查。第一阶段按照省和昆明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清理核查2009年至2010年征占用林地项目的工作要求,对2009年至2010年166宗使用林地项目(其中: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159宗,上报尚未批准的2宗,无上报材料的5宗)进行了重点核查。第二阶段结合我市林地征占用问题突出的实际,经市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全市所有使用林地项目进行了拦网式清理核查,共核查使用林地项目134宗。两个阶段共核查林地使用项目300宗,初步核查出涉嫌违法使用林地项目108宗(其中:涉嫌达到刑事an件立案标准的57宗,涉嫌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51宗)。 核查工作结束后,转交森林公安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此次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我局共查处违法使用林地面积994.5亩,处罚违法责任人65人,收缴罚没款606.82万元,收取违法使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用212.15万元。为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于2012年11月1日由市政府召开安宁市森林资源林政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传达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宁市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并针对在林地清理中违法使用林地的71家个人及企业提出了以下两点要求:一是不再继续使用林地的,必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恢复植被;二是需继续使用林地的,必须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尽快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在日常工作中,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案件。违法占用林地触犯刑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an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的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 ……(未完,全文共9685字,当前仅显示26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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