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目标任务
二、工作分工
三、重点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初)
(二)集中打击阶段(9月中旬)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依法打击、严格责任追求
(四)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
……
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施工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省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浙水办建〔2012〕10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义政办发〔2012〕9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当前水务安全生产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施工领域开展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我市水务中心工作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保护用品未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五)施工单位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生产作业场所未进行安全防护的行为;
(六)施工单位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七)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行为;
(八)施工单位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隧洞开挖、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行为;
(九)建筑起重机械未经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投入使用或产权备案资料造假的行为;
(十)监理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排查,未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行为;
(十一)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行为;
(十二)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治理违章违规行为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初)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打击阶段(9月中旬)
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通报给相关部门,对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
总结各个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为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各单位力量开展水利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暂不能整改的,要切实做到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知道隐患排除,各科站要各司其职,对发现的隐患跟踪落实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三 ……(未完,全文共2291字,当前仅显示14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