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我院审前程序的现状
二、审前程序的作用
(一)有效应对案件数剧增的办法
(二)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三、对我院立案庭审前程序重构的建议
(一)创新审前程序的工作模式
一是事实清楚、证据简单、法律适用无争议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审理案件的程序性要求不高的案件
4、简化法律文书形式
(二)运用审前程序应注意的三个方面
……
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
法院论文: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
一、我院审前程序的现状
2007年始,我院立案庭设立了调解组,办理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全年结案477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22.14%(2007年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2154件),其中调解360件,裁定撤诉104件,平均审限1.8天,法官(2名)人均结案239件,以我院共有22名民商事办案法官计算,我院用1/11的民商事法官通过审前程序高效地审结了近1/4的民商事案件。
2008年,我院审前程序案件大幅度增加,通过审前程序结案586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22.2%(同期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2645件),平均审限1.2天,法官(2名)人均结案293件,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2.27件。在我院负责调解工作的法官人数没有增加的前提下,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从387上升到586。由于案件解决地好,当事人都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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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审前程序的工作模式
1、建立法院附设下的委托调解制度
现在立案仅有两名法官是难以适应每年六百个案件纠纷的审理需要的。在现有法官人力资源紧缺,一时又难以增加法官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试行外地人民法院的法院附设下的委托调解制度。委托司法局的深资调解员参与我院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了诉讼调解同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结合,拓展了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
第一,这项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在工作主旨方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承担着化解纠纷,维护_的重要职责。所以双方可以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纠纷。
第二,具体操作过程可以在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驻法院办公楼开展工作,其受案范围为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邻里纠纷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等简单民商事案件,采取立案前劝导调解和诉讼委托调解方式。
第三,对于经人民调解结案的,法院依法认可人民调解协议书效力,对于经人民调解难以结案的,依法进入立案审理程序。人民调解可以降低调解过程的程序性要求,突出调解的便利性,同时收费标准也要低于法院的受理费,增强人民调解对当事人的吸引力。
第四,在管理和考核方面,法院和司法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的回访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效的考核奖罚。法院可以根据考核,推荐优秀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或将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吸收为执行联络员。
2、建立科学的案件分流制度
根据案件特点建立科学的案件分流制度,明确哪些案件可以进入审前程序,哪些案件则进入其他程序。笔者在实践中进行
总结,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种案件。
第一是事实清楚、证据简单、法律适用无争议的案件。例如以工资欠条为据要求支付工资的案件、电信类案件、
银行借贷类案件等。这类案件由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所以这类案件中比较适合督促程序的,则可以通过签发支付令来解决。
第二是当事人对审理案件的程序性要求不高的案件。因其与当事人对案件程序的要求相适应。例如当事人已经协商好离婚协议,共同到法院要求得到法院承认的案件,由于案件的结果都已商定,所以只需要适用简易的调解程序即可。
3、简化审前程序的各个环节
应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框架内构建更加简易化的解决纠纷模式。第一,在起诉方式上:允许当事人既可以填写制作格式化的起诉状,也可以口头方式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中书面告知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在解决纠纷时不再口头重复告知。第三,提倡当事人亲自出庭,这样有利于法院调解结案。第四,在当事人提供书面同意的意向下,尝试实现书审判决。第五,为照顾一些特殊困难的弱势_,可以应当事人请求,实施巡回速裁办案机制,到案件现场,当场受理、当场解决矛盾纠纷。
4、简化法律文书形式。
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特点,制作相应类型的民商事简易案件结案的法律文书。1、调解结案的案件,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涉侨案件则当天送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达。2、同类型集团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制作格式化调解笔录,不再制作调解书。3、撤诉结案的案件,原则上都制作口头裁定笔录结 ……(未完,全文共2680字,当前仅显示17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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