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87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建筑工程施工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生态城市、绿色文明施工现场为契机,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有效提升扬尘污染管理水平,改善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程施工扬尘防治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2)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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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泥浆、污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6、施工现场的每个大门内侧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 长度不小于8m,宽度不小于6m,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土方开挖量在二万立方米以上的应设置自动冲洗台(当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暂停土方作业,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应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运输车出场前应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应建立车辆冲洗台帐;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 建筑垃圾必须在48小时内及早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覆盖;现场裸露的地面,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
8、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等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 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出场车辆装载不超过后挡板、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
9、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必须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工程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好扬尘控制的相关措施。
10、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凡作业面高度大于2m的,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防护,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脚手架应保持高出操作面1.5m。悬挑式脚手架、整体提升式升降脚手架的最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封闭;清理建筑垃圾,严禁高空抛掷、扬撒;脚手架拆除时,必须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作业。
11、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 施工企业应建立扬尘_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为扬尘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采用取有效措施,做到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项目部要迅速成立建筑工程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工作组织机构,结合项目实际状况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为具体责任人,监理单位同时履行好相应职责,督促扬尘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及时落实到位。
2、强化管理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扎实开展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开展全区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方位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施 ……(未完,全文共2358字,当前仅显示149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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