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管辖地辩论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经过一场唇枪舌战,我们见识了对方辩友犀利的言辞、敏捷的思维,但是对方从立论到_辩论结束中出现的漏洞和矛盾,已不足使人信服。
首先,对方辩友舍本逐末。对方提出应该由平台商所在的工商管理部门抓住平台商这个关键部位,这是混淆了平台商和经营者的概念。平台商只是提供辅助服务的平台,而经营者才是提供产品的商家。对方没有深刻的认清网购的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本末颠倒,这是根本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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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但实际解决情况却不足30%,而且大多数是建议消费者想当地或者卖家工商机关投诉。
事实胜于雄辩,由平台商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管辖根本不可取。如同爱因斯坦所说,成功=正确方法+及艰苦劳动。对于消费者如何成功解决纠纷同样适用,试想一下,当消费者投诉渠道都找不到,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即使消费者能最终找到了平台商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最后却被告知不受理或者交由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这本身对于消费者就是一种伤害,把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复杂的做。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有效的解决网购纠纷,当由消费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管辖受理,能够直接查看商品,了解消费者的意愿,及时过滤不合理的诉求,节约三方的行政成本,及时有效快捷的解决网购纠纷。
第一、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能够找到明确的投诉渠道。诚然,经营者、平台商、消费者三方的利益都很很重要,但其中消费者却是交易产生的直接源头,也是交易中的弱势_。想要解决网纠纷,首先需要重视消费者,保证消费者能够找到正确的诉求渠道,不至于诉求无门。只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才能是使正常的交易得以进行,从而保证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利益的实现。
第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能够有效的处理网购交易可能出现的意外,有效减少双方处理纠纷的人力物力。大部分网购纠纷的产生,并非是单纯平台消费纠纷,其中牵扯到经营者,平台商,消费者,以及物流,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受理,现场取证,能够甄别不合理的诉求,免去消费者的车马劳顿,也不影响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对于双方来讲都是皆大欢喜的事。
第三、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受理纠纷 ,能够保证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电子商务比较发达的国家通用的纠纷管辖权,均实施的保护性管辖,既由消费者所在属地管辖。消费者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第一时间对消费者诉求进行筛选,及时引导消费者在不侵害自身合法权益 ……(未完,全文共1601字,当前仅显示10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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