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一)部署阶段(2013年3月-4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11月)
(三)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六)可食林产品专项整治
(一)规范农药等投入品使用行为
(二)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
(三)强化质量安全检测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细化整治方案
(三)突出隐患排查
(四)狠抓大案要案
(五)及时报送信息
(六)加强宣传培训
……
市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厅《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嘉兴市食品安全监管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这一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严防已整治问题的反复、反弹,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种养殖行为更加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整治成果继续巩固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蔬菜、水果、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高毒农药管理和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重点区域:我市蔬菜水果食用菌主产区。重点产品: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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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瘦肉精”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以生猪为重点,梳理查找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饲料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99.9%以上。
2.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重点区域:各县(市、区)。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户,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猪牛定点屠宰场及活畜交易市场。
3.主要措施。
一是饲料环节整治。以贯彻落实《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契机,督促和指导饲料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制度,组织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检测、生产、销售等记录和库存原料、产品情况,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开展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监督抽检和隐患排查;开展全市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重点核查购销台帐,严厉查处销售 “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等非法行为。
二是养殖环节整治。全面落实生猪养殖场安全承诺制度、出栏保证制度及规模场质检员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将日常查验养殖记录与抽样快速检测相结合,在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和库存饲料、兽药情况的同时,开展存栏生猪尿样“瘦肉精”抽检。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加大重点地区养殖场户“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或开展拉网式监督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生猪出栏“瘦肉精”监督抽检制度,对出县境生猪按规定实施“瘦肉精”监督抽检,对现场快速检测呈阳性批次的生猪,严格按照省地方标准《家畜尿液中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物质残留检测管理规范》(DB33/T 859—2012)的规定进行处置。市局将于5月、9月及11月分三期组织开展全市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整治行动,抽检生猪尿样600份以上。
三是收购贩运环节整治。进一步督促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完善“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查验制度、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和交易市场进场交易活畜“瘦肉精”自检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活畜交易市场监督抽检力度,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开展溯源。积极推动从事活畜收购贩运人员备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严厉打击收购贩运经纪人教唆、兜售、收购贩运“瘦肉精”活畜的行为,对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户),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监管信息。进一步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的证票查验职责,严防证票不齐全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
四是屠宰环节的整治。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做好猪牛定点屠宰企业进场查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和“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瘦肉精”监测项目。开展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监督抽检,加大从风险地区调入活畜特别是省外调入肉牛的“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对检测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及产品,要会同商务部门监督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涉案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4、工作安排
一是部署阶段(2013年3月-4月)。市及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于4月10日前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名单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11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市、区)自4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将本月工作
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表(畜牧整治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报送总结材料要详实,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要有监测情况、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三是总结阶段(2013年12月)。全面总结“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此项整治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合。联系人:唐丽 黄藏宇,联系电话:82872661 82872633。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部持证经营,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201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实现收购站监测全覆盖、5项违禁物质检测指标全覆盖,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管理限量值规定。
2.整治重点。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其中奶畜养殖场开办的收购站是重中之重。重点区域:秀洲、嘉善、平湖、海宁。
3.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严格履行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未完,全文共9600字,当前仅显示26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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