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新闻宣传工作
(一)计分媒体和计分标准
(二)加分事项
(三)扣分事项
二、信息工作
(二)加分事项
三、考核对象
四、目标任务
四、奖惩兑现
五、说明事项
六、考核程序
七、其他
……
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
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结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度《泗洪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一、新闻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录用范围是指在地市级以上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考核办法认可的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采用的各类法制类新闻稿件(作品),包括消息、专题、通讯、简讯、图片和声像等。
(一)计分媒体和计分标准
1、新华社(瞭望、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消息等短篇得100分,专题、通讯等长篇(1500字以上)得300分。
2、中央电视台1、2、7、12和新闻频道:消息等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0、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新闻首发每篇得3分。宿迁普法网每篇得2分。
11、报刊新闻中其它单位、部门的宣传稿件提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得2分。
(二)加分事项
1、在《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的头版,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栏目刊播的新闻加200分。头版头条另加200分。
2、《法制日报》、《新华日报》头版加100分,头版头条及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头条另加100分。
3、《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头版、要目刊出的新闻加50分,头版头条另加50分。
4、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司法行政产生较在或重大社会影响,被省部级单位领导批示、推广、阅评和肯定的,加100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加300分。
5、报送稿件被市局综合稿件引用的,每用一次加10分,不再另外按篇计分。
(三)扣分事项
1、报送假新闻一次扣100分。
2、被做负面宣传的一次扣100分。
3、严重违_传纪律一次扣100分。
二、信息工作
信息
调研录用范围是指在地市级以上党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及司法行政系统网站、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经验类文章。
(一)考评范围及计分标准
1、被“泗洪政法网”单篇采用的信息,每条记1分。
2、被“中国泗洪政府网”单篇采用的信息,每条记2分。
3、被“宿迁司法行政网”单篇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图片信息计3分。
4、被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采用的信息,每篇计5分。
5、被“江苏司法行政网”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图片信息计15分。
6、被省司法厅《信息简报》单篇采用的信息,每条记40分;综合采用的计5分。
7、被司法部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0分,被单篇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0分。
8、其他途径被采用的信息另行考核。
(二)加分事项
1、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单篇每条加30分,综合采用的加10分;分管领导批示的分别加20分、8分。
2、司法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60分。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及乡镇司法所人员。各部门、各司法所明确一人为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应切实增强做好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意识,切实承担起所在部门、司法所的新闻宣传、信息调研的工作任务。
四、目标任务
县局对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评采用单位整体考评与个人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整体考评以乡镇司法所、机关各科处室为单位进行。
各乡镇司法所、机关各科处室人均每年被市以上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及市局以上部门采用的信息总计不少于3篇(包括聘用人员)。
各乡镇司法所、机关各科处室每年被 ……(未完,全文共3276字,当前仅显示16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