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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废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3/4/29 20:01:15
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整治对象
三、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限要求
(二)县城区一级医疗机构,必须配套安装废水治理设施
四、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疗废水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
县医疗废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全县医疗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县医疗行业开展医疗废水污染治理和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推进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我县环境管理水平,以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和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为重点,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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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二)县城区一级医疗机构,必须配套安装废水治理设施。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创卫、创模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卫生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在2013年3月31日前配套安装废水治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三)乡镇一级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逐步推进配套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并在2013年3月31日前建成足够容量的废水消毒池并投入运行。并逐步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推进废水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年底前要全面建成规范完善的医疗废水自动加药消毒设施,其排放废水中的细菌类指标达到相应的国家废水排放标准。
(四)小型个体诊所、医疗点要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切实有效的工程措施和技术手段,对排放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四、督查验收
2013年4月份,市环保局、卫生局将组成督查验收组对我县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县卫生局将联合环保局三月底对我县医疗机构废水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力,医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将依法查处。对4月底前不能通过市级验收的医疗机构,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勒令停业整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不予校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卫生局成立医疗废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医疗废水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许真祥 局 长
副组长:陶 泽 副局长
许存亚 副局长
成 员:刘修凯 医政科科长
贺庆龙 疾控科科长
张 武 食卫科科长
付小永 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由张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疗废水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全县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次 ……(未完,全文共1714字,当前仅显示10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医疗废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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