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素质培训题目及答案
什么是跨门经营?
答:跨门经营在法律上称为跨门窗营业,顾名思义,就是跨出私人场所即自家经营范围内的门和窗,到属于公共场所的地方经营。 跨门营业,和无照设摊一样,是存在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多年顽疾,治理难度大,治理效果难以持久。
认定和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跨门经营认定范围为城市两侧和广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禁止沿街兜售物品。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的物品。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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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累点也就算了,这油漆也是要钱的吧。
麻烦领导关注一下,这点我们得跟交警学学,你墙上乱写广告,拍了照片通知他自己来处理,不然把电话号码报停。
第三,执法所依。
城管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广泛的大方向的规定,但是在城管执法实际中,对如何介定违法与合法之间,缺少明确的指导。以前遇到件事情,当事人是店家,自己家门前有块空地,所以就把物品给放在了门前,城管以超出门窗占道经营为由,暂扣了超出的物品,后来在处罚时,当事人提出了,我这里不是道路,只是我家独用的空地,你城管为什么扣我的东西呢? 这样的情况怎么定义怎么处理?
有人家里养了只公鸡扰民,城管去了,发现当事人是在家中里养的,自称是宠物鸡,并且不配合调查,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有居民举报有人搭违建,城管去了,发现当事人是在家门口空地用个木箱做了个小狗窝,固定在地上,这样的事算什么?违建?构筑物?
法律法规是对大方向的规定,但这些执法的细节方面还是看个人如何操作.
只有靠条例来执法,还要提倡文明执法,我们拿什么来约束老百姓,在那些极少数屡教不改的管理对象中,我们又该如何执法?可能还有人会认为我们执法中取得的罚没款,会落入其单位或个人的手中。其不然,做为城管队员,我相信这可能是有少部分的会这样,当然也建议老百姓举报.
第四,**路货运车辆未规范管理,货运车辆失控失管。货运车辆入城,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沿街装卸物,有无资质车辆均在从事货运,严重地损害了城市的形象,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危害,同时给市民和行车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也严重扰乱了辖区秩序。
流动叫卖、违章占道是城市管理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城市管理过程中的一块“心病”。在城区大街上随意可见,城管队员刚一走过,流动摊贩便又从背街小巷走入主街,刚规范的门店转眼又将物品摆上人行道,“牛皮癣”是洗了又贴、贴了又洗,而这其中最叫人头痛的问题当属沿街叫卖,他们管不住,也不服管,城管队员天天围着他们转,结果是这边刚请进市场,那边又步入街头,让城管队员陷于游击管理的泥潭。
河街脏、乱、差现象严重,副食批发部严重占道经营。小商小贩乱放乱摆、违章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阻碍交通,小商小贩留下的垃圾满街都是,臭气熏天,行人、居民无不怨声载道。副食批发部不止占用门前的人行道,人行道下的机动车停车位都成了他们的经营场所。
当你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骑着三轮车卖菜,一个60岁左右的妇女摆地摊卖百货。这时你应该分别采取怎么样执法?他们的违规行为是什么?
答:此题灵活解答,可用自己话语陈述.切勿原版照抄.后果自负.
①骑三轮车卖菜男子违规行为及采取执法方法:
沿街叫卖,占道经营.扰乱卫生秩序。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沿街兜售物品.游 ……(未完,全文共3019字,当前仅显示152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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