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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3/5/9 15:47:02
目录/提纲:……
一、总体思路
二、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
(一)健全完善评审标准体系
(二)健全完善评审组织体系
(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体系
四、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企业自评和申评
(二)受理和组织评审
(三)依法开展评审
(四)审核和公告
(五)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的管理
(一)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的颁发
(三)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三年
六、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
(一)石油行业企业申请标准化评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二)典型示范,务求实效
(三)加强培训,严格监管
四、申请书表格中“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栏内,如无上级主管单位,应填写“无”
六、非煤矿山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三、评审报告表中“评审小组人员”栏可根据评审小组实际人数增减
四、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表时,应附评审报告
……

自治区
陆上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陆上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石油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指导意见》精神,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石油行业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体系、评审组织体系和奖励约束体系;促进石油行业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推进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底前,力争50%的石油行业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2014年底前,全区80%石油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力争30%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底前,所有石油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50%的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三、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体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评审达到最低等级后,方可准予延期。
四、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评审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程序为: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自评,评审单位评审,自治区安监局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公告后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企业自评和申评。石油行业生产单位在申请标准化等级前,应成立自评组织机构,组织自评并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3)。
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自评为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的,向自治区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5),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受理和组织评审。自治区安监局收到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申请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由申请生产单位报送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申请标准化等级为三级、二级的,由申请生产单位从自治区安监局确定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评审单位,组织其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应当函告申请企业和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原因。
(三)依法开展评审。受委托的评审单位与申请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4)。具体评审单位管理及评审办法由自治区安监局制定(暂行参照《中_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则(试行)》第三章有关条款执行)。评审单位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四)审核和公告。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评审报告表(格式见附件6),由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指定专家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企业标准化等级进行评定。
经评定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化水平的,由自治区安监局予以公告。
(五)颁发证书和牌匾。经自治区安监局公告后,由自治区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牌匾由国j-a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
五、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的管理
(一)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的颁发。标准化企业等级证书、牌匾颁发同标准化公告权限一致。即:一级企业由国j-a全监管总局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二级、三级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
(二)标准化企业应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标准化生产单位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报送相应评审组织单位备案。标准化生产单位每年应根据标准化自评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三)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三年。标准化生产单位在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延期申请,评审组织单位根据申请生产单位三个年度自评报告备案情况,选择评审单位对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复评,复评通过的,按程序核准后换发新的标准化等级证书。复评没有通过或逾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生产单位,由评审组织单位收回证书和牌匾,取消其标准化企业资格。标准化企业未开展年度自评并备案的,评审组织单位不予受理其标准化延期申请,有效期满后收回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经企业整改后,再次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审申请,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程序重新组织评审、审核和公告。
(四)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一起一般死亡事故的,对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给予降低一个级别的处罚,对三级标准化企业暂停其标准化资格,并责令企业整改,一年后可重新申请恢复原级别。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故或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死亡事故的,由评审组织单位收回证书和牌匾,取消其标准化生产单位资格。经整改,一年后需再次申请,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程序重新组织评审、审核和公告。
六、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
(一)石油行业企业申请标准化评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标准化系统,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企业日常生产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二)具有多个独立生产系统,以相应的标准分别进行评审,并按生产系统标准化等级最低的为基准,确定公司总部的标准化等级。
(三)发现评审单位出具虚假评审报告或评审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责令其整改或提出重新评审的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发23号文件和《指导意见》精神上来, ……(未完,全文共7218字,当前仅显示25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陆上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