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管护办法

发表时间:2013/6/4 16:42:12
目录/提纲:……
(一)农户为管护主体:负责管护按规划和批准实施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烤房等
(二)村民小组为管护主体:负责管护受益区域在村民小组管辖范围内的项目
(三)自然损毁设施维修资金申报及损毁设施修复
二是向受益农户按一定的标准收取专项管护经费
(一)管护经费的收取标准必须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确定,并报经物价部门审批执行
(二)管护费用的收取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成立有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项目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
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里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的管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促使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由烟草、水利及发改资金在规划产烟区内修建的农户自用或以村民小组、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为产权单位的水池、引水工程、提灌工程、小塘坝整治工程、烤房群、育苗大棚、机耕路、农机设备等。
第三条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必须在基本烟田规划区内,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科学规划、系统设计、网络布局、规模推进、不断优化、持续改进”的要求。
第四条 项目的运行管护工作在县烟建办的统一领导下,由产权所有人管理。

第二章 管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项目的管护要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即根据建成项目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管护办法,以确保所建成项目的长久运行。
第六条 项目的管护,根据县、乡(镇)、村三级机构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实行“分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渠、田间灌桩和龙头)进行保护,严禁人为因素对工程项目设施造成损坏。
(三)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职责:行使业主职权,组织召开相关村民、村民小组代表大会,制定具体的项目运行管护办法,指定具体管护人员,落实管护措施,并明确管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县烟建办备案;签订烟水配套工程管护协议;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工程、山塘、水池、提灌站、水窖、管网、沟渠、灌桩、烤房、机耕路、育苗大棚等设施进行监管;打击破坏工程项目的行为;对因自然因素造成毁损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护档案。
(四)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工程项目管护工作,对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打击破坏项目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五)烟叶站职责:对工程项目运行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对管护人员工资补贴、提水灌溉电费补贴和设施损毁情况进行核实和把关;收集、汇总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情况、损毁维修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县烟建办和烟草分公司。
(六)管护人员职责: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简单维修;监督施工单位按时完成设施的修复任务;对人为破坏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拒不报告的要承担管理责任;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设施上报村委会。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运行管护可以采取村委会集体管理、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人员管理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委托方式进行管理。

第四章 资金筹集及管理
第十四条 运行管护资金的筹集。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以水养水、市场运作、适当补贴”的原则进行筹集。即:一是县级财政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从上年度烟叶税中安排管护经费,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二是向受益农户按一定的标准收取专项管护经费。
第十五条 管护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一)县级财政及其他部门拨付、补贴的经费由县财政作为专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大型维修。
(二)受益农户交纳的管护经费由乡(镇)管护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及使用,用于小型维修和运行费用。
第十六条 受益农户管护经费取费原则。
(一)管护经费的收取标准必须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确定,并报经物价部门审批执行。
(二)管护费用的收取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运行管护补贴的范围包括水源、山塘、提灌站、水池、管网、沟渠、灌桩等因自然因素造成损毁设施的修复和提水灌溉电费补贴及管护人员工资补贴。由于管护不到位,造成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造成的损失、修复,由管护主体自行负责。
烟水配套工程水源的水库不属于补贴范围,维修经费的申报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6〕124号)和水利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自然损毁项目维修补贴:对审查批准的维修设计方案中的维修资金,按100%进行补贴。

第五章 资金申报及审批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坚持“村委会申报,烟建办受理,烟草、水利、交通审核,政府审批,财政拨付”的原则。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立有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项目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第二十一条 管护人员工资补贴及提水灌溉电费补贴程序: 由村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经乡(镇)人民政府、烟叶站确认签章,送县烟建办核实,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财政逐级划拨。
第二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导致损毁设施补贴申报程序:
(一)水源、山塘、提灌站、水池、管网、沟渠、灌桩、烤房群、育苗大棚、机耕路等,由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烟叶站确认签章,报县烟建办核实、登记、汇总,并组织县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审定,烟水工程由水利部门进行勘察、测量和设计 ……(未完,全文共4299字,当前仅显示21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管护办法》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