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解读(下)
余明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长
四、就业促进法重点条款规定
(一)公平就业保护
作为《就业促进法》呢,在规范就业再就业过程中特别强调一个公平就业保护问题。在《就业促进法》里第三条就明确的写到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那么这个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像平等就业就是说你这个用人单位对每一个劳动者你都要平等的对待他,不要因为他的民族,种族,性别,x-教宗仰不同而歧视他,要平等的对待他,他有这个权利。从自主择业权利这个角度上讲,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自主的择业,他有这个权利去选择这个职业,要实施一个公平的一个态度。
那么,为了保护这个劳动者的这么一个平等的就业权,反对这个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对公平就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 政府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
首先一个就是政府有维持公平就业的责任,政府有这个责任。在《就业促进法》第三章,公平就业中明确的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的歧视,制定政策并实施参与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与扶持和帮助。这里边强调了男女要平等,强调了各民族要平等,强调了要保障残疾人这么一个平等的要求。这是政府要保护劳动者有这么就业平等,这么一个责任。
2. 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的行为
第二方面呢,要规范用人单位,至于中介的行为。在《就业促进法》里边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你用人单位在招工的时候不得歧视,不得有就业歧视。对于女职工岗位,对她的合同,不能有一些歧视性的规定,比如你限制女职工可以生育、
结婚,限制她在合同里面规定。
最近我看到一个国内一个大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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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需要来建立这么一个起导机制。从工作制度上要建立这么一个起导机制来解决本行政区的一些问题,对省一级的政府来讲。对于县以上的一些政府以及有关,就是工作部门,这样一个职责分工,来开展促进就业的工作。
《就业促进法》把政府的职责写的很清楚,特别是在五十八条里面,它专门写了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专门写了一个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这一条写的还是比较强硬的。以前我们说对于政府的考核都是通过一些红头文件来表示,这个《就业促进法》把就业工作通过法律、通过法律语言、法律规定来表示,这个强制性就很厉害。要就进行目标责任制,要就进行行考核,要就进行监督,以后考核政府官员的这个政绩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简化一些工作的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一些便利。
2. 政府促进就业的六大主要责任及其工作制度
在这个《就业促进法》里边,具体的的规定了政府促进就业的六大主要责任。就政府的责任有六个大方面的责任和相应的规章制定。
(1)履行发展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来扩大就业岗位的责任
第一个责任,就是要各级政府履行发展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来扩大就业岗位的责任。这是一个责任,主要是讲通过国家的产业政策,协调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来增加就业岗位。那么一般就是通过国内劳动基金的产业、服务性行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国内国际的贸易等多种渠道来增加就业岗位。这是一个基本的责任,就是通过调整一些产业结构,鼓励和发展有些产业、有些企业。这样来扩大就业岗位履行这么一个职责。这是六个职责里面的第一个。
(2)履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责任
第二个职责是,是要求你履行,政府要履行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职责,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职责。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培育和完善一个开放的、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服务。这个人力建设在我们目前现实当中分两块。于是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各管一块,劳动部门关的就是劳动市场,人事部门管的就是人才市场。两家在工作,由于现在的管理制度上有一些协调方面的问题,那么这次依法的规定,把他们统称为人力资源市场。就是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这么一个完善的、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而且要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_。你不能光对城镇的劳动者,对
农村劳动者也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这么一个职责就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职责。
那么在这个履行这个职责中要求要完善市场信息发布的制度。刚刚我说了,我们有一些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可能还不够。要是有效的要帮助劳动者就业的话,应该逐渐的完善这个市场信息发布的制度,让劳动者、让用人单位在这个事上确实找到有价值的信息。那么为了进一步规范这么一个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对职业中介机构设置了行政许可,要求没有经过许可或登记的机构不能从事职业中介,职业介绍机构要经过行政许可。
刚刚我在讲《劳动合同法》里面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没有规定他可以许可,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但是职业中介要行政许可,这个要注意。我们有一些职业中介也从事劳务派遣公司的一些工作。但是劳动派遣公司现在要求了两条,第一个,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五十万。第二,按公司法的这个方法来做、来登记,按公司法这么一个_来经营。
那么在这个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制度中还要求,建立就业失业相关的制度,要求建立一个失业预警制度,就是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进行及时的预防、控制。同时国家也要建立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制度,就业登记制度、失业登记制度。就是根据劳动力的调查统计的情况、就业登记的情况、失业登记的情况,这样国家在一些大的方针方略好制定,也可以提供一定依据。这是在履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方面要做的,这是政府的第二个职责。
(3)履行完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责任
第三个职责是,要求各级政府履行完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职责。这个完善就业服务和管理就要求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一些服务,包括就业政策法规的咨询、职业的供求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对困难人员的一些救助、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包括一些公共就业的服务。这个职责主要是要求什么呢,就是要求国家建立公共就业一个服务制度,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我们说在人力资源市场上有一些职业中介机构,这些职业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就业服务一些有偿的服务,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是一种经营性的活动。那么作为政府来讲,作为公共方面,我要发展这种人力资源市场要让你这个职业中介机构存在,只要你是经过行政许可、依法经营,你可以存在。另一个方面,政府不光是要培育这个市场要让你这些职业中介机构,自己也要建立公共服务机构,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就是说政府这块,在政府建的机构里面呢,没有讲说是政府的职业中介,讲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样来解决市场调节的问题。因为政府如果说经办了经营性的职业中介,那么就会影响政府的监管,政府要监管这个市场自己又办了里面的一些经营性的一些职业中介肯定是不行。
所以这个《就业促进法》它就明确规定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的这个机构、这个部门,由
财政提供经费,向劳动者免费服务,提供免费服务。跟这些职业中介机构不一样,职业中介机构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该收费的收费、依法经营、依法介绍跟政府的不一样。在这点上,《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很明确,政府举办的公共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盈利性的活动,他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还有一条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光是自己举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上的职业中介如果提供了公益性的服务,你还应该给他一定补助。就市场上的职业中介机构一般是盈利性的,但他如果提供了公益性的一些服务,他帮助政府提供公益性的服务,那么应该给他补助 ……(未完,全文共13222字,当前仅显示31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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