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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酒类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3/7/28 17:55:17
目录/提纲:……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四、整治内容
五、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三)做好后勤保障,加强相互协作
(四)及时报送信息,加强信息反馈
……
开展酒类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酒类管理处党支部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流通环节酒类经营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放心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酒类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牵头,市商委、市工商局负责实施。市政府成立流通环节酒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邰展任组长,市商委周克勤主任、市工商局黄波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委、市工商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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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4.公开销售“内供”、“专供”、“特供”、“军供”等的酒类;5.无证无照经营酒类的行为;6.酒类销售场所未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警示牌。
五、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区县(自治县)全面摸排并掌握辖区酒类经营者数量、经营形式、购销渠道、分布范围、违法线索等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各区县(自治县)集中对酒类经营者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县(自治县)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酒类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各区县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实施。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信息共享畅通。要认真研究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依法办事,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当地政府应依法处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牵头制定整治方案,组织鉴定疑似假冒酒,集中保管、公开销毁罚没物资,会同工商部门按照《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处罚。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不履行食品安全法律义务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做好后勤保障,加强相互协作。区县(自治县)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抽检经费,联系罚没物资保管场地, ……(未完,全文共1554字,当前仅显示98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开展酒类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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