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青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反映工作动态、扩大工作影响、服务领导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结合我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围绕农青战线重点工作,结合各地区特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基层团组织工作提供指引和借鉴。
第三条 信息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地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组织各相关工作,对相关文字图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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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省委农青部负责对信息进行把关修改,及时上报团省委、团中央,并做好采用情况的跟进和反馈。对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基层经验做法,以《广东农青工作信息》简报编发全省各级团组织学习参考。信息被采用后,及时在广东
农村共青团网站主页登出;对具有较高上报价值的信息,报送团中央农青部。
第六条 信息报送的主要要求:
(1)各地报送的信息要综合反映全市在农村共青团工作面上的好做法,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如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农会建设、科技文化活动月等等,以全市性单项工作信息为主。
(2)各县报送的信息主要是围绕县、镇、村团组织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和小额贷款、就业创业培训、科技服务、致富带头人培养、乡村青年文化活动及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农村共青团工作内容,以全县性单项工作做法为主,选取综合工作成效突出的事例。
报送篇数:各地市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各县(市、区)每月不得少于1篇。
报送方式:统一以邮件方式报送,主题要明确**市(**县)**月报送工作信息*篇。要求把文章内容粘贴在正文中,同时以文档形式上传附件。有图片的以附件形式一并报送。
第四章 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第七条 信息报送及采用实行计分制。具体如下:
(1)每月按规定数量及时报送信息记2分,未达标记0分;
(2)信息被农青部网站单篇采用的,每则加1分,被《广东农青工作信息》简报采用的,每则加2分;被团省委《信息专报》、《广东共青团工作动态》、《粤团要讯》等全局性信息简报采用的,每则加3分;
(3)信息被团中央《全团要讯》等全局性信息刊物采用刊登的,每则加5分;被团中央网站采用的加3分;
(4)信息获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领导批示的,加20分;获团省委领导批示的,加10分;
第八条 信息考评采取定期通报、年终汇总评定的方式进行。农青部每半年末对各市、县信息上报、采用、奖励加分情况进行公布,每年12月底前对本年度信息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条 信息考评情况将作为各地考核评价的指标和依据之一,抄 ……(未完,全文共1805字,当前仅显示11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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