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关于规范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9/21 16:44:56
目录/提纲:……
一、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一)政府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8、印章专管人员要做好用印登记
(二)相关单位及部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2、重要事项须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签批意见后方可用印
二、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三、印章的销毁
……

关于规范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确保各部门日常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所制发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印章使用单位负责。
(一)政府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区政府印章(包括区政府办印章)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政府办下发的文件,加盖区政府办印章的,由办公室主任签注意见后,报常务副区长签批。其余加盖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签注意见后用印,重要事项须报常务副区长同意后用印。
7.加盖区政府印章,必须坚持一次审批、一次使用,不得一次审批、重复使用。凡需加盖区政府印章的文件,应由区政府办公室文印室统一印制。
8.印章专管人员要做好用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日期、事由、批准人、用印数、承办人等,并及时将《区政府印章使用登记表》、领导审批原件、用印件及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相关单位及部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各办事处、各单位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印章的使用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
2.重要事项须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签批意见后方可用印。
3.印章保管员应根据部门主要领导的签批意见认真核对、做好登记后方可用印,年终存档备查。
二、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印章的刻制严格执行审批及备案管理制度。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新成立的单位或因更改单位名称等原因需要刻制印章的,应持相关文件,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出具刻制印章的介绍信,到站前分局办理准刻。印章刻制完毕,刻制单位应将密封完好的印章交回区政府办公室。以区政府办文件下发印章启用通知后,方可移交给刻制单位管理、使用。更换印章的,应同时将原印章上缴区政府办 ……(未完,全文共1228字,当前仅显示7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规范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