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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析

发表时间:2013/11/11 14:41:23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析

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察和督促…1。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使用行_力,防止对行_力的滥用,最终实现依法行政、公正行政和高效行政。制约行_力、增强行政监督实效,是我国行政_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我国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内外结合的_。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上级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三种形式;行政外部监督由政党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组成。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形式上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的功效。但从现实来看,整个监督体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行政监督整体效能的发挥。
1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1.1行政监督体系内部协调机制不健全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已形成了多元化的监督主体,但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在多个监督主体均有权对同一起违纪案件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各自如何分工不甚明确。
由于在运行机制上缺乏沟通和协调,致使监督主体之间互相推诿,结果导致一些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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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独立行使监督权力。如“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按规定列席同级党委会,政府首长是同级党委的第二把手,政府重大事件一旦在党的常委会上通过,人大就不能行使监督权”E5]。因此,“目前人大监督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理论上应有的权力与现实中实有的权力有差距,监督工作仍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E2J,突出表现在“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措施不得力,监督效果不理想”_6J。
1.3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健全的法律监督体系是保证行政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的基础,但我国的行政监督立法仍不完善。一是一些重要的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新闻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所必须的《政党法》、《新闻法》、《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二是一些现有的监督方面的法律缺乏程序性规定,尤其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很难操作。如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监督政府的权力,但由于规定较原则,程序不够明确,使人大的监督权难以落到实处。如人大未能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可采取何种后续措施;人大通过何种程序对政府组成人员进行罢免;如果提质询案的代表、代表团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仍不满意怎么办,诸如此类的重大问题都没有可操作的具体机制安排,监督活动很难开展。立法的滞后使得监督机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缺乏法律依据,这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效果。
1.4行政监督方式与内容单一化。缺乏全过程监督和全面监督行政监督的方式按时序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对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而言,三种监督都是必要的。但如果考虑到一旦发生违法或不当行为给国家、集体和公民造成的巨大损失,则应该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事前和事中监督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监督主体大多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监督者事前介入不多,往往是问题发生了,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已造成了损失,才进行查处和惩罚,而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使监督工作陷入消极被动的局面。就监督内容而言,比较偏重于对违法的腐败行为的监督,而往往忽视对非最优行为的监督和非最优效率的监督。许多公务员形成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业心态和行为习惯。虽然就某个公务员行为的影响力而言,非最优行为的消极影响不及违法行为,但一旦成为普遍现象,也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2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2.1对行_的制约和监督存在_障碍人大监督存在政治_障碍。我国政治_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是党政领导_问题J。党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导_,这种_普遍存在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经过20多年的改革,这一_虽然有较大改善,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和现象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就使得人大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政治_障碍。如人大在履行对政府监督权的过程中往往最终都会监督到党委的头上。因为在党政不分的_下,党委往往直接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务,包括重大的行政事务。而且党委的某些重大决定有时不经过人大依照法律程序讨论和决定,就直接交由行政机关去执行,有时党委还与政府共同决定某些事务,并联合发文件、下指示。当这些由党委决定并由行政执行的事务出现问题时,人大要进行监督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人大只是单纯追究因执行党委决定而造成失误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既有失公平,也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人大要对之监督到底,则势必会监督到党委头上,而人大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事实表明,在这种情况下人大是很难发挥监督作用的。
党政不分的政治_也导致政府内部专门监督机构监督职能的弱化。如目前政府内部的行政监察机关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这种做法,从短期来看,虽然有利于党政配合行动,形成监督合力,但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首先,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隶属关系不清。按规定,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但现实中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而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往往使行政监察机关处于纪检机关的配角地位。其次,由于党政不分,许多行政行为是由党的系统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监察机关无权对之进行监督,而纪检机关又没有资格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这就使一部分行政行为处于无人监督的地位,必然会产生消极行为5。再次,党政不分使行政监察对象 ……(未完,全文共4623字,当前仅显示233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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