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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分类组织的研究

发表时间:2014/2/20 15:23:58

网络信息分类组织的研究

网络信息的纷繁复杂、混沌无序阻碍着人们对其充分获取和利用。怎样以最迅捷的形式、最友好的界面,把最好的信息传递给用户,这必然涉及网络信息组织,而网络信息分类是有效组织信息的最佳方式。近年来,对网络信息分类组织的研究已成为该领域的一个热点,纵观研究现状,学者们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而这些分歧恰恰是网络信息分类组织研究中的前沿问题,只有解决他们才能更好地开展网络信息分类组织工作。
1 达成共识
有关网络信息分类组织的研究内容很多,学者们主要在以下方面取得了一致意见,达成了共识:
1.1网络信息分类组织所面向的信息环境
   1.1.1网络信息资源特点:学者们一致认为网络信息资源具有数量巨大,增长迅速;内容丰富,品种多样;变化频繁、稳定性差;污染严重、价值不一,另外信息来源范围广泛、结构复杂;分布分散,管理无序;新兴科学技术、商业娱乐信息较多,而传统学科门类信息相对较少等特点。1
   1.1.2 用户信息需求特点:学者们普遍认为网络用户范围广泛,所处社会角色、所受教育程度、专业领域各不相同,所以他们查询和利用信息的视角不同、目的不同、类型不同、深浅程度不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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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5)体系变化太大,缺乏相对稳定;(6)同位类排列无规律,随意性大;(7)分类深度把握不当,类目层次设置不科学;(8)网络信息分类体系不统一,自成一家、各自为政。
   这些共识有助于我们认清网络信息分类体系的现状,对于编制高质量的网络信息分类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 存在分歧
   目前,在网络信息资源分类组织研究中,学者们在有些问题上各持己见,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传统分类法的适应性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文献分类法具备一定的网络适用性;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络环境下的传统文献分类法存在着一定的不适应性。5
   2.1.1 传统分类法组织网络信息资源具有如下优势:(1)传统分类法有一个较理想的知识分类体系,提供了按学科进行浏览的功能,具有广泛的用户基础;(2)有一个能系统组织和提示各学科门类知识的等级结构,可以限定信息资源范围,提高检准率;(3)有一个较好的标识符号系统和聚类功能,能够进行多语种检索,并且为网络信息资源中所占比例日渐增大的非文本信息,提供一条可能的标识途径;(4)有一个能充分描述各学科门类知识,先组度不高、规范的术语系统,利于人们准确选择主题词进行检索。6
   2.1.2传统分类法组织网络信息的不适应性主要表现在:(1)传统分类法体系稳定、内容陈旧,更新周期较长,难以适应网上高度活动的动态信息资源;(2)传统分类法是以学科分类和逻辑划分为基础的严密而又深细的分类体系,体积庞大、操作复杂,对网络终端用户缺少易用性;(3)传统分类法的一维性与网络信息的多维性相冲突;(4)传统分类法以印刷型文献为主要对象,对网上不同媒体、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知识信息不适应;(5)传统分类法的科学性、严谨性与网络信息的随意性不相容。7
   传统分类法是否适用于网络信息资源的分类组织,说法不一,以待学者们共同探讨。
2.2建立统一网络信息分类法的可行性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分类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8;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统一组织网络信息资源行不通。
   2.2.1建立统一分类法的重要意义:目前,网络分类体系往往是各网站自行编制、自成一家,聚类不统一,各分类体系中, 结构及基本大类的设置、排列,类名的内涵与外延都不相同,并且有的网络分类法甚至还存在逻辑错误,这些对于知识组织与信息交流都很不利,另外用户网上查询信息一般使用多种搜索引擎,因此要熟悉多种不同的分类体系,而不同的搜索引擎,即使类名相同,外延也不同,因而造成用户理解与运用的困难,使用户很难掌握分类规律,为信息检索设置了障碍,更不利于网上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9。所以构建一部统一的网络信息分类法,是网上信息易检和共享利用的重要因素,具有现实意义。
   2.2.2建立统一分类法行不通:许多学者对“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分类法”持有异议。他们认为,鉴于网络信息资源的特点和他们所处的环境不可能设计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要求现有的各门户网站抛弃自己原有的分类体系来使用这个新的统一体系,这对于个性化强烈的许多网站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统一这条路走不通。10另外还有学者认为,由于不同层次、领域、地区的网络用户对检索存在着不同的要求,加之各网站自身的特点,因此,编制特色各异的分类网络系统是必要的。11
   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资源分类组织体系是否可行、有意义,需要学者们共同分析。
2.3 网络信息分类法制定的原则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制定网络信息分类法的首要原则是以科学分类为依据;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作为网络检索工具的分类法其实用性是第一位的。12
   2.3.1以科学性原则制定网络分类法:坚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与传统分类法一样,网络信息分类也必须具备科学性原则。虽然网络信息与传统文献有着明显区别,但分类体系反映的是整个知识的体系结构,不管知识的载体如何变化,分类体系仍必须以科学的知识分类为基础,反映知识间内在的逻辑联系13。因此,网络信息分类体系应尽量保持较为严谨的等级关系,注意类目概念划分与排列的科学性。
   2.3.2以实用性原则制定网络分类法:坚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网络是面向不同层次的大众用户,因此网络信息分类体系不能太复杂,专业性不能过强,应以简单、易用为准,另 ……(未完,全文共4563字,当前仅显示23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网络信息分类组织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