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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会地税代征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发表时间:2014/3/15 23:48:32

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工会地税代征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省地税局: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的意见》(陕办发[2012]8号)文件精神,**市实行副市级建制,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副市级管理权限还没有全部落实。省总工会与韩城工会之间的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并未建立。目前,我市工会经费地税代征上解渭南市总,由渭南上解省总,影响了《意见》精神的落实,也影响了我市工会工作的开展。而要实现**工会地税代征直接上解省总工会,必须征得省地税局的大力支持。因此,我们就**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后工会地税代征工作有关问题做如下建议:
一、 我市工会经费地税代征由现在的渭南下达任务,**地税代征上解渭南市总,变为省局下达,**地税代征后直接上解省总工会。**工会经费不再列入渭南地税代征任务中。
二、 **工会地税代征按杨凌示范区工会地税代征的同等政策对待。
三、 按照全总《关于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总工办发[1997]60号)和《陕西省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工 ……(未完,全文共704字,当前仅显示4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会地税代征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