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城市管理几个突出问题
1、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近几年,城市管理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一是改善居住环境,用有限的钱,使利益最大化二是拆迁时候能得到更多的赔偿款
二、原因分析
1、没有统一工作职能
2、缺乏具体执法依据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4、行政执法手段单一
5、执法过程没有保障
6、工作没有底线
7、单位运行没有保障
8、社会舆论形象差
三、城市管理的出路
1、制定法规,规范执法行为
2、明确职能,构建大城管体系
3、加强管理,提高执法素质
三是要逐步理顺人员关系,保障收入,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
4、联合执法,提供执法保障
5、财政投入,保障规范运行
6、完善设施,提高管理水平
7、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8、强化宣传,塑造城管形象
……
城市管理的困惑与思考
摘要:面对城市管理的困境,党十八大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只有深化行政执法_改革,理顺城管执法_,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才是城市管理的出路。
关键词:城管 问题 社会矛盾 出路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全面展开,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日益增多,带来了交通、入学等一系列的问题,城市压力越来越大,城市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城市管理几个突出问题
1、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
近几年,城市管理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在网上,城管打人,城管野蛮执法之类的新闻常被作为关注热点,出现在醒目位置。如延安城管爆头事件,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城管是个强势部门,执法暴力。
在此同时,同样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暴力抗法事件也屡见不鲜。如北京城管被刺死事件,沈阳小贩杀城管事件,英山城管被违建者锄头重击死亡。就仪征而言,城管队员被打、被刺事件也不断发生。血的教训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的赔偿款。认定违章建筑,是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城市容貌等要求,不允许在城市某些区域进行新建、改建建筑物。有的违建户在原来建房的时候,条件差,只能起平房,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想改善居住条件,但又没有能力购置商品房。虽然政府不允许违章建房,但是面对一个月工资买不到一平方的商品房,建房成本远远低于房价的情况,就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违章建房。在处理违建过程中,这些违建户不断反复强调,不是不办手续,而是手续办不到。还有的违建户是存在攀比、跟风心理,认为法不责众,致使违建屡禁不止,成片发生,不断蔓延。如我市党校南侧8家违建,园林巷的违建。目前,处理违建的方式只有强制拆除,这最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常引发暴力抗法事件。
4、管理和收费
城管部门以罚代收现象比较普遍,乱收费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城管部门收取了费用作为罚款,就是变相地认同了违章行为,就不可能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收费的不管,没收费的管理,不仅影响执法管理,还造成新的不平等,引发社会矛盾。同时由于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收费,人为因素干预较大,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2013年海口多名城管队长被查处的事件,问题就是出在违章建筑权力寻租上。
二、原因分析
随着各种负面事件的接连发生,城管掉进“说什么都不信,怎么干都不行”的尴尬。虽然各地城管情况各不相同,造成城市管理困境的因素也很多,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没有统一工作职能。
各地城管部门工作职能主要是当地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主要集中在市容管理,范围不尽相同。深圳城管执法范围最高峰时达到了21大项586个子项,北京城管职能涉及14个方面,近300项。职能的不同,造成各地城管部门名称也不相同。2003年江苏省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明确城管执行市容环卫、规划、市政、绿化、环保部分、工商的无照摊贩、公安的侵占城市道路以及省政府调整城管领域的其他处罚权,简称“7+1”职能。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很多地方都没有执行到位,综合执法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有的职权虽然划归城管,但原来部门的相关职权和队伍仍然保留,使违法行为的管辖权难以界定。有的是将职权移交,但不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推诿或拒绝,影响了执法效能。还有的超职能管理,还有的将物业管理纳入城管的职能。
2、缺乏具体执法依据。
目前城管执法主要依据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各地的市容条例,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作为具体执法依据。虽然江苏省实行了处罚权相对集中,但城管工作依旧缺少法律支撑。原来属于规划、公安、交通、工商、环保、城建等部门的职能,被相对集中到城管部门后,有些部门把不好管、管不了的事推给城管,与部门利益明显相关的,则找出若干依据继续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原有的执法队伍依然存在,出现一件事两家做的情况。这不仅使执法者尴尬,也让被管理者困惑,这实际上反映了城管执法本质是借法执法,法定执法主体不认同、不配合的实际情况。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相对于其他政府部门,城管部门成立得最晚,随着城市发展形成,造成人员性质多样化。以我市为例,1999年由工商、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城管监察大队,同时面向社会招聘下岗人员。2012年更名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时,内有事业、人事代理、企业、劳务派遣、政府购岗、聘用人员等6种人员性质。我们曾多次通过公开招考,选聘事业编制城管队员,提高人员素质。但是由于工作辛苦、待遇低,人员流失严重。2010年底招收的32名队员,现在留下18人。2011年底招收的48名队员,已经走了7个。2012年招收的13个合同工,半年不到,走了8个。仪征城区人口按照20万计算,按照标准至少应配备城管执法人员100人。目前城管执法大队城区在岗人员有74个。其中具有执法资格的事业编制人员只有24人,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承担 ……(未完,全文共5889字,当前仅显示20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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