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农村低保标准
三、重新审核认定程序
(二)时间:从201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共分六个阶段
(三)步骤:
1、宣传发动和申请阶段(10月8日—10月12日)
2、入户调查和审核阶段(10月13日—10月24日)
3、民主评议阶段(10月25日-11月14日)
4、第一次集中公示阶段(11月15日—11月25日)
5、民政局抽查阶段(11月16日—12月12日)
6、第二次集中公示阶段(12月13日-12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存档资料:
(二)亲属备案制
(二)多部门联合会审
……
民政局关于2014年度农村低保重新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民政:
为严格低保政策,规范审批程序,打造阳光透明低保,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101号)、《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民〔2013〕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全县
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坚决清理清退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和错保对象,在保证各乡镇目前保障人数基本不变或略有增加的基础上,核减三分之一以上低保户数。对经过“审核—评议—公示”,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家庭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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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10月13日—10月24日)。在村委会协助下,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将原有低保对象全部_,重新审核,对其家庭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情况(现金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房屋等不动产、机动车辆等生产资料、非生活必需的高档物品、债权和其他财产)及吃、穿、用等实际生活状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确定低保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对于近期因突发事故新增的困难家庭一并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调查表》。
3、民主评议阶段(10月25日-11月14日)。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政府要组织包村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明确施保类型及保障人口,并当场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实行分类施保。按照《**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对低保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可增加一定比例或一定额度的低保金。人员类别有交叉的,按最高比例或数额计算,不重复计发。根据低保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分A、B、C三类。
4、第一次集中公示阶段(11月15日—11月25日)。民主评议阶段结束后,由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并检查各村在固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保障人数、县乡监督电话等,并拍照留存。
5、民政局抽查阶段(11月16日—12月12日)。对于重新认定后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要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报县民政局重新审批。县民政局对新增户入户进行调查,重点查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到位、保障对象是否准确等。对单独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的低保申请,要全部入户调查。
6、第二次集中公示阶段(12月13日-12月31日)。县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前,对拟批准享受低保的家庭,书面通知乡镇再次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中要注意保护低保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低保无关的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对不予批准的,通过乡镇民政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具体要求
(一)存档资料:
(1)申请:农村低保个人困难证明;
(2)照片:家庭所有成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调查表:涉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情况调查表;
(4)担保表:涉县城乡低保邻里认可担保表;
(5)证明: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子女上学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在校就读的相关证明;老年人申请要出具子女收入证明;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结算凭证或劳动能力状况鉴定书;年龄18周岁以上的子女上学的由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单亲家庭(病故、离异、事故无赔偿的)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村、乡盖章);
(6)家庭所有成员 ……(未完,全文共2539字,当前仅显示16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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