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安排
二、检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营业网点合规运行检查
1、检查范围:市县行社所辖基层营业网点
(二)收贷收息真实性检查
1、检查范围(1)截至2014年9月30日尚存余额的所有贷款
(三)员工内部账户异动检查
(四)员工参与社会融资不良行为检查
1、检查范围:全省农信社在岗员工
(五)案防工作移交情况检查
1、检查范围:市县行社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安排
(一)组织领导
(二)分工安排
四、工作步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三)灵活方式,确保质量
(五)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五)严格问责,力求实效
……
全省农信社案防“五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信社2014年工作意见和“合规管理年”活动要求,提升案防工作质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案件问题和风险隐患,有力保障发展转型,针对近年可能引发案件的主要风险问题,拟近期开展案防“五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针对今年来全省农信社案防工作形势和案件风险趋势,由各行社合规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信贷、财务、稽核等部门分工负责,重点对营业网点合规运行、收贷收息真实性、员工内部账户异动、员工参与社会融资不良行为、案防工作移交等五个方面情况开展检查。
二、检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营业网点合规运行检查
1、检查范围:市县行社所辖基层营业网点。
2、检查方式:各行社在今年上半年基层网点合规风险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以查促改,查改结合的要求,对基层网点合规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辖营业网点总数的30%。
3、检查内容
(1)对照**信办发【2014】24号文件规定的12大项、117小项合规运行措施,对基层网点合规运行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充分查摆存在的风险问题。
(2)对前三季度各项检查中发现的合规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对
整改措施不及时、效果不理想、追责不到位的督办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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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频繁发生大额交易的账户及开户后长期不发生业务但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进行重点排查,查看是否涉及洗钱等违法行为。
(2)检查员工账户流水,检查员工是否有经商办企业现象,是否有贷款资金转入员工账户,违规放贷行为。
(3)检查是否存在员工违规利用个人账户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存款,大额存款是否在内部员工账户上停留、过渡;员工是否将账户借给客户划转资金、支取现金;为调剂现金,是否将资金转入内部员工账户后支取现金等。
(四)员工参与社会融资不良行为检查
1、检查范围:全省农信社在岗员工。
2、检查方式:各行社采取员工自查、群众举报、系统查询、查访客户、嫌疑询证等方式,检查员工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参与社会融资行为,对有重大嫌疑员工采取隔离措施,开展调查。
3、检查内容
(1)员工是否有自办、合办参股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中担任或兼任相关职务的情况。
(2)员工是否有利用贷款便利办理本人或他人虚假用途的贷款,再以高利转贷他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3)员工是否充当资金掮客,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或介绍客户到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投资与借贷。
(4)员工是否利用他人资金或自有资金,为借款人提供保证金、质押物,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5)员工是否非法高息吸存,向用资人提供资金,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6)员工是否故意延缓办贷时间,利用职务便利暗示客户要求提供资金中介服务,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7)员工是否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8)员工是否参与其他形式的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及经商办企业活动。
(五)案防工作移交情况检查
1、检查范围:市县行社。
2、检查方式:按照层层自查,逐级督办的方式进行,市县行社分别对本级案防工作移交情况自查,分别向市州农商行、省联社上报自查情况;市州农商行负责对移交不到位的行社重点督办,省联社也将根据自查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部分市县行社现场督办。
3、检查内容
(1)合规部门案防专职人员是否配备到位,专职人员是否具有案防工作经验。
(2)案防工作职责是否移交到位,合规与其他职能部门案防职责关系是否理顺。
(3)案防档案资料是否移交到位,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遗失、损毁等情形。
(4)案防重点工作是否有序衔接、正常推进,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
(5)合规部门移交后是否建立或完善了相应案防基本制度、工作流程。
(6)查找移交后在机制和履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安排
(一)组织领导
省联社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风险、信贷、财会、稽核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风险“五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同时,风险、信贷、财务、稽核四部门各指派2名人员(应有1名副处级管理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汇总报告、考核评价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风险信息、风险事件和失职问题参与现场督办。各行社也应成立相应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抓好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分工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由行社合规部门牵头实施,信贷、财会、稽核部门分工负责,其中合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营业网点合规运行和案防工作移交两项检查,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收贷收息真实性检查,财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内部账户异动检查,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参与社会融资不良行为检查。各部门检查专班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方式、内容和步骤,细化检查方案,集中人力、物力保障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全面、准确、及时地填报有关表格,合规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
动员(10月10日-15日):各行社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的职责分工、重点内容、方式步骤、标准要求等做出具体安排。
(二)行社检查(10月16日-11月15日):各行社合规、信贷、财会、稽核部门分头组织检查、自查,合规部门负责汇总,形成书面检查、自查情况报告,连同各项表格一并交由市州行社合规部门于11月20日前报省联社风险管理处。对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风险线索的可加强检查力量延伸调查,并适当延长检查时间。对调查核实的案件风险信息严格按规定向省联社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快报》。
(三)现场督办(11月16日-11月25日):省联社风险管理处对各行社检查情况汇总、梳理,将发现的主要违规 ……(未完,全文共4845字,当前仅显示24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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