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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法规实施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5/3/24 8:10:13
目录/提纲:……
一、《**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情况
(一)法规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一是加强个案预防
二是加强行业预防
三是加强社会预防
四是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二)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立法和实际执行问题
(三)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对法规实施产生的影响
(四)完善《条例》有关规定的建议
二是第三章关于预防责任的规定,没有实行预防职务犯罪考核领导责任制
二、《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的实施情况
(一)法规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行动
二是加强清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督办指导,逐案落实责任
四是加强资源整合,形成追逃合力
五是加强内联外合,积极敦促劝返
六是加强赃款追缴,用好法定程序
(二)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立法和实际执行问题
一是《决定》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决定》操作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决定》有关规定的建议
……
**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我院负责实施的**经济特区法规和市较大法规为:《**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一、《**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情况
(一)法规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按照《条例》规定,市、区均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检察院,由检察院承担日常工作,并明确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同时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
2014年,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检察机关把实施《条例》同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加强个案预防。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环保水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开展预防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发案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针对南山区环水局存在的执法监管_缺陷、执法岗位权力集中、内部监督机制漏洞等问题,从四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强的预防建议。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医疗卫生等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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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实际执行问题
《条例》的有效实施,为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越来越受重视,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对预防调查、预防建议、预防咨询等专业手段认识不足、方法不多、水平不高等。二是少数成员单位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预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条例》规定的相关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三是不少单位和市民对《条例》了解、认知不够,有待进一步营造关注、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氛围。
(三)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对法规实施产生的影响
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条例》的制定具有一定前瞻性,目前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未发现与上位法、其他法规有矛盾之处。
(四)完善《条例》有关规定的建议
《条例》总体切实可行,但个别规定存在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预工委负责考核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条例》对考核标准没有具体规定,致使如何进行考核不明确。二是第三章关于预防责任的规定,没有实行预防职务犯罪考核领导责任制。建议在第三章第八条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中增设对于不积极配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建议在第五章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增设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的规定。
二、《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的实施情况
(一)法规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决定》自1993年10月10日起施行。《决定》所涉及犯罪的条款内容均为《刑诉法》和《刑法》规定的内容。根据《决定》第一条所定义的“携款潜逃”,此类案件可分为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和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诈骗、盗窃等侵犯财产权利的案件。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些“携款潜逃”的相关案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部分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到_没有被抓获归案的情况。
2014年,我市检察机关根据《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高检院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截至2015年1月20日,已有5名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行动。市检察院于2014年10月份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白新潮检察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推进专项行动提供了组织保障。随后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对全市追逃追赃专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强调要坚持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与办案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同时将境内追逃追赃也纳入此次专项行动中,统筹安排推进。二是加强清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由于自身特殊的地理位置,相比于其他地方,在追逃追赃方面的任务更加繁重。2014年,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清理历年所立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未能到案的情况,通过_的搜索、与案管系统和公安系统等数据的反复比对、全面的排查,建立起完整的在逃人员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一案一策”的工作机制,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突出优势兵力,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追逃工作。三是加强督办指导,逐案落实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唐泰来副检察长先后带队到6个区院,逐个检查督导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办案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及时帮助区院解决追逃追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个别案件的特殊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每宗在逃案件均有明确的办案领导、办案人员,有明确的追逃追赃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加强资源整合,形成追逃合力。在检察机关内部,自侦部门与案管、侦监、_部门紧密配合,对此次行动中清查出的未录入案管系统的案件及时纳入管理,规范办案流程。对应拘未拘、应捕未捕的案件,补齐强制措施手续。在外部,主动加强与公安、边防、外事、银行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建立信息沟通、_交流、协作配合机制,做到以信息找人,充分利用通缉、网上追逃、边控等侦查措施,拓宽追逃渠道,编织追逃法网,提高追逃追赃的质量和效率。2014年11月28日,在公安和边检出入境部门的协助下,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 ……(未完,全文共4543字,当前仅显示22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检察院法规实施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