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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部门(单位)扶贫攻坚目标考核细则2016

发表时间:2016/1/23 13:09:53
目录/提纲:……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2、帮扶工作(50分)(1)贫困户脱贫越线(10分)
3、日常管理(1)加分((5分)
1、贫困户脱贫越线(040分)
2、贫困村脱贫销号(40分)
3、基础资料(10分)
4、第一书记履职情况(10分)
5、日常管理(1)加分((5分)
三、考核方式
一、行业扶贫部门(单位)
二、其他部门(单位)
……
县级部门(单位)扶贫攻坚目标考核细则2016

为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限时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扶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城委办发(2015) 68号)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见附件),分两个类别:
(一)行业扶贫部门(单位)。既考核行业扶贫工作,又考核帮扶工作。
(二)其他部门(单位)。考核帮扶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百分制考核,并设置加减分。

(一)行业扶贫部门(单位)

1.行业扶贫工作(50分)
围绕《城口县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扶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本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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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或做出肯定批示的每次加4分;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分;被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由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加分额度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扣分(不封底)。按照《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攻坚督查考核“不严不实”负面清单>的通知》(城委办发(2015) 83号)明确的42项“不严不实”问题和扣分权重,实行倒扣分。

(二)其他部门(单位)

1.贫困户脱贫越线(040分)。按照年度目标要求,所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越
线得满分。凡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直接计0分(02016, 2017年考核累计目标任务)。

2.贫困村脱贫销号(40分)。按照年度目标要求,所帮扶贫困村如期脱贫销
号得满分。凡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直接计0分((2016, 2017年考核累计目标任务)。

3.基础资料(10分)。主要包括帮扶责任落实、帮扶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帮
扶责任人到村到户指导、所帮扶贫困户的脱贫规划及帮扶台帐等体现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4.第一书记履职情况(10分)。与各部门(单位)派驻的第一书记或驻村工
作队员捆绑考核(没有派驻工作人员的单位,与所帮扶的贫困村的第一书记考核捆绑考核),按照《城口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分。

5.日常管理
(1)加分((5分)。工作有创新,被党中央、国务院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被国家部委以及市委、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的每次加4分;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分;被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由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加分额度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扣分(不封底)。按照《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攻坚督查考核“不严不实”负面清单>的通知》(城委办发(2015)83号)明确的42项“不严不实”问题和扣分权重,实行倒扣分。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由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行单项考核。扶贫
攻坚任务一次下达,分3个阶段(2015年、2016年、2017年)考核。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日常监督检查与民意调查、自评与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相结合,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经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年度帮扶工作考核无贫困村脱贫销号或贫困户脱贫越线任务的部门
(单位),得分按年度贫困户脱贫越线或贫困村脱贫销号、基础资料完善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3项工作实际得分的比例折算。年度帮扶工作考核既无贫困村脱贫销号任务、又无贫困户脱贫越线任务的部门(单位),得分按年度 ……(未完,全文共3023字,当前仅显示15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级部门(单位)扶贫攻坚目标考核细则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