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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保障律师执行权利座谈会上的发言(法院篇)

发表时间:2016/4/7 18:34:23

在依法保障律师执行权利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我市法院依照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认真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护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辩护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形成了审判人员和律师在工作中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的法律职业形象。在肯定好的方面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个别法院和少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律师的权利和作用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侵犯律师权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最近,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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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将结合学习市委政法委出台的《意见》,继续深入学习律师法和诉讼法,特别是在举办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续职培训时,要将律师法和诉讼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的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深刻领会市委政法委《意见》精神,大力提高对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职能作用的认识。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支持和保障律师所享有的权利,既是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诉讼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和广大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将从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来看待律师的地位;要充分认识到,诉讼活动中正确发挥律师的作用,无论是审理复杂、疑难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还是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亦或促进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都有利于促进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有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全市法院要依照律师法和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创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在诉讼活动,特别是庭审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与举证、质证、辩论、提问等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行为规范》,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的权利。在裁判文书中,应当准确反映律师的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的主要观点;律师的辩护词和代理意见应当按照规定归档入卷。要创造条件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印、复制案件材料提供必要的方便。根据案件情况开庭前给予律师合理的准备时间。对于律师提出请求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凡是符合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的,不得推诿、拒绝。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审查公民代理人的资格,规范公民代理案件的行为。
四是正确处理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关系,共同维护良好职业形象。全市法院要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依法提供法律服务。法官和律师由于工作原因在诉讼活动中必然发生接触,形成一定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这种关系,有利于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保障律师 ……(未完,全文共1990字,当前仅显示12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依法保障律师执行权利座谈会上的发言(法院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