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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下)

发表时间:2016/7/10 16:11:20
目录/提纲:……
二、违纪与纪律处分
(一)违纪主体种类
(二)对党员和党组织的纪律处分
(三)从重和加重处分
三、六类违纪情形
(一)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二)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三)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四)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五)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下)
刘春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二、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二个问题,违纪与纪律处分。新的条例里有这么一段话:党组织和党员违_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_和国家政策,违_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就是纪律处分条例里对于什么叫违反纪律,就是违_章和其他法规,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违_道德,而且有的还危害了党和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应该给予纪律处理和纪律处分,这就叫违纪。
(一)违纪主体种类
但是我们看,谁违纪?这就带出一个问题,也就是纪律处分条例确定的违纪主体有哪几类?从我们今天的文件来看,有两类:第一类,党组织;第二类,党员。这是两类不同的主体,也就是说整个中国党中央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的对象就是这两类,一个是党员,就是我们每一个个体,第二个是组织,党内的组织。这有点类似咱们的法律,咱们的国家法律,刑法可能要惩罚特别主体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但是什么主体?我们国家有两类主体,一类叫自然人,就是从自然结构你是独立人,这叫主体;第二类叫单位犯罪,单位类似咱们讲的法人犯罪、机关等。两类在刑法上一类叫自然人,一类叫单位,这是中国特色,叫单位,国外叫法人。法律上都两类,那党内法规、纪律处分条例,因为党内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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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党纪的党组织,第一个处理措施,改组。什么意思?就是这个组织还在,但是要进行调整,依据党组织,书记什么的主要领导都得换,改组了。第二个处理措施,解散,不改组了,彻底解散,宣布这个组织没有了。这是两组,一个是改组,一个是解散。这是我们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纪纪律处分涉及的几个事,一个,违纪的主体有两类:党员、党组织。第二个,党员和党组织有区别,一个是个人,一个是团队。个人有五种纪律处理措施,而作为党组织,两种纪律处理措施:改组和解散。
(三)从重和加重处分
在违纪与纪律处分方面,还特别提出来从重和加重处罚的情节,这个我们要注意,也就是说在纪律处分里,也有从重情节和加重情节。从重和加重是两个概念,首先,这个概念都是从法律过来的,一些法规里也有从重和加重。从重指的是什么?比如一种错误,法律上规定个幅度,比如某种行为判二到五年。从重指的是在这个幅度内往重了走,这叫从重。如果说违法的事,这里面有从重情节,那就不是两年、三年的事,往四年、五年判,在这个幅度内,二年到五年,二、三、四都是主抓幅度,从重指的四和五,这叫从重。加重就厉害了,加重是什么?加重是在这个幅度之上,这两个应该都是从法律那边来的。加重比如各种各样的盗窃,一种情节三到五年。比如偷盗多少万是三到五年,多少万是五到八年。本来他应该在三到五年内,但是因为有一些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大,尽管他钱没到那个地步,但是得加重处罚,怎么办?在五到八年里判,这就叫加重,所以这两个不一样。
从重、加重这个理念也在我们的党内法规、基本处罚条例体现出来,我们知道,从国家的法律到我们党内法规,什么时候加重,什么时候从重,严格控制,尤其加重,不能随便改,要严格控制,必须有这个情节。法律那边不说了,纪律处分条例怎么讲?哪些是从重或者加重的情节?有三种。
第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大家想想,这个不从重吗?起码是从重。我们知道,党的建设过程中,为了整顿党的队伍,严明党纪,常常针对一段时间内的比如不良作风、歪风邪气集中整治,这叫集中整治纪律,针对某一类歪风邪气、不良作风,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组织、集中整治。可是就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人顶风作案,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这不是等于公开和中央叫板吗?这样的人主观恶性大,从重或加重。你想想,中央不怎么抓或者不重点抓的时候就算了,现在中央重点抓了,从严治党了,结果他变本加厉、明目张胆接着干,这样的人首先不是他犯的事大小,首先是主观恶性大。主观恶性大的人是法律和党法集中打击的人,主观恶性大,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多大胆,你不把中央放在眼里,这样的人不从重打击、不加重惩罚、处分行吗?这是第一。
第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强迫唆使他人违纪、严重违纪,这是从重或加重的情节。大家都知道,在国家法律那边,强迫他人犯罪、教唆他人犯罪,就是严重的犯罪,强迫和教唆在那边都是从重、加重,党的这边也一样。你自己干也就算了,自己责任自己承担,还要强迫别人干、教唆别人干、教别人干,这也公开的太猖狂了,所以要从重或加重。
第三,本条例另有规定,就是看怎么规定。这是关于技术层面条例的第二个问题,违纪与纪律处分,我们涉及到几个问题,一个主体种类,党员和党组织。第二个,党员和党组织分别有哪几种纪律处分形式。第三,纪律处分里也有从重和加重的问题,从重和加重的情节怎么规定,三个问题。
三、六类违纪情形
下面看第三个大问题,要梳理一下纪律处分条例里列举的六类违纪情形。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对违纪情况要组织处理。那好了,违纪情况分不分类?有几大类?重心就在这。所以我们第三个问题就是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类违纪情况,对这六类违纪情况进行处分。这里边六大类我们前面讲了,为什么这个文件篇幅长、规模大?六类展开以后一万多字,我们无法一条一条,也没必要,我们只选取六大类里面有代表性的,比如列举的情况以及这个条款指的是什么,我们做一些有重点的筛选和解释,这六类我们按照顺序。
(一)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类是什么,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从2012年年底开始就讲,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整个党的纪律是一个大系统,但是纪律里边不是半斤对八两,这里面有重点,什么是重点?政治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历次,尤其在中纪委几次全国大会上的讲话中都特别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先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维护纪律的首位。所以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类当然把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放在第一类。第一类是违反政治纪律。
哪些属于违反政治纪律?比如第45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_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给予开除党籍处 ……(未完,全文共10960字,当前仅显示26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