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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县长督办令工作制度及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制度

发表时间:2016/8/3 19:03:42
目录/提纲:……
一、决策督查
5、县委、县政府领导从决策落实的角度布置的其他督查任务
1、分解立项
2、制订方案
3、实施督查
4、汇总报告
5、情况通报
6、回访复核
7、材料归档
二、专项查办
4、其他需要立项查办的事项工作程序:1、拟办
3、承办
4、催办
5、审核
6、反馈
7、归档
三、督查调研
1、确定督查调研选题
2、拟定督查调研方案
3、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4、撰写督查调研报告
5、整理归档资料
四、绩效评估
2、上级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推进效果不理想的工作
3、县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在落实中存在较大差距的工作
1、立项
2、审批
3、制发
4、交办
5、反馈
1、事项确定
2、责任分解
3、督办落实
4、反馈汇总
5、归档运用
……
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县长督办令工作制度及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制度

政府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督查工作,逐步实现我县政府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督查调研、绩效评估等主要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决策督查
以下内容可启动决策督查: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来汝视察所作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3.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的情况;
4.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的落实情况;
5.县委、县政府领导从决策落实的角度布置的其他督查任务。
工作程序:
1.分解立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出台后,由政府督查室进行分解立项,形成督查重点,明确责任主体。
2.制订方案。对需要组织现场督查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根据领导指示,在3个工作日内由业务主管部门或政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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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经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督查工作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审定后立项。
    2.立项。领导批示列入查办的事项,由查办人员于3个工作日正式立项查办,登记编号,写明承办单位、交办时间、截止时间等,填写督查函,加盖“**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
3.承办。根据查办事项的性质和领导的批示要求以及涉及的单位分为转办、协办、自办三种形式。
转办:根据领导同志审定的意见,向承办单位发出督查函或通知承办单位办理。
协办:对需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要根据领导同志批示审定的意见明确牵头单位,组织参与或协助其他单位办理。
自办:一些不宜转给有关单位查处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自行办理,或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协同办理。
4.催办。督查函发出后,原则要求承办单位15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办人员采取打电话,发催办通知,派人催办等形式定期催办,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并如实登记。对如期难以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呈报办理进展情况。
5.审核。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报来后,查办人员要认真、严肃审核。如不符合要求,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承办单位提出建议,要求重办或补办;必要时经领导批准后可派人直接进行核查。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领导批示查办件,要实行回访制,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是否满意。查办报告形成后,经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督查工作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审签,再呈交办或批办的领导审示。
6.反馈。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查办结果要分别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的名义形成正式文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政府办主任)签发,自上级交办日起两个月之内上报,并将查办过程中所取得的重要原始资料的复制件一同附上。办结报告要对查办件中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期上报结果的,要及时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查办件结后要及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结果。
7.归档。查办事项办结后,要保存正式的查办报告2份,与领导的批示件、拟办单、督查函、领导对查办报告的批示等材料一起立卷归档保存。
三、督查调研
对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经领导决策后,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落实。
工作程序
1.确定督查调研选题。每半年,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最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确定1至2个选题,报常务副县长审定,县长审定后实施。
2.拟定督查调研方案。确定选题后,县政府督查室根据选题的内容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精心制定调研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启动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3.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督查调研活动可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自身力量进行,也可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县直部门、乡镇共同进行。每次督查调研活动时间一般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
4.撰写督查调研报告。县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调研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综合分析,完成调研报告,并报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县领导在督查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的,根据批示内容在1个工作日内以适当形式通报或转相关领导及单位进行落实。
5.整理归档资料。将领导批示、调研报告、调研资料等整理成册归档。
四、绩效评估
在县绩效办的牵头组织下,积极参与制订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年终汇总各项指标得分,对各单位、乡镇进行分类排位,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启用 《县长督办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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