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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农业农村关键领域改革情况及思考(上)

发表时间:2016/10/16 17:13:57
目录/提纲:……
一、农村改革中顶层设计与具体实行的矛盾
(一)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
(二)农村改革中的问题
(三)农村改革问题的对策
二、农民集体组织成员的经济权利
三、农村的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一)三权分置的意义与内容
(二)三权分置中出现的问题与取得的成就
……
干部学习讲稿:农业农村关键领域改革情况及思考(上)
李国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一、农村改革中顶层设计与具体实行的矛盾
(一)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
今天上午很荣幸我们一起学习有关农业农村领域里面的改革进展情况,以及改革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提出一些思考性的意见,供大家来参考。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农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改革的内容非常多,在有限的时间里面,今天上午两个小时里面,我们不能面面俱到,所以就挑出几个关键领域的改革进展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就做一个介绍。我们知道这个农村领域改革的关键实际上,我们在深化农村改革,政策性实施方案当中,提出了五个重点领域。实际上主要的,一个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二个是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方面的_机制改革,第三个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最主要的是补贴制度和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第四个是城乡一体化_机制改革,第五个是农村治理体系改革。今天我想重点介绍两个方面改革的内容,一个就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及相关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方面的内容。第二个就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以及引发的内容。
上课之前,我们都是有实际工作的领导,如果现在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全国各个地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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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些权利之后,有的是直接可以拿到收益的,有的土地可以经营的,当然可以把经营权扭转出去。因为我们国家是集体所有制,我们也强调集体所有。农民在交易这个权益的时候,在实现这次权益的时候,很多人就提出来了,农村治理组织,各个地方不一样,大体上来说,主要有两个组织:一个是农村的集体性组织,有的地方成立了农村股份合作社、集团等,这是合作经济组织;另一个是农民自治组织,主要是村委会,有的地方叫做管委会或社区。农村治理组织,在这当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国家赋予农民这次权益,这位农民治理组织是不是要知情?农民把权益拿到市场交易的时候,要不要集体组织来许可,或审批?这些问题很实际,中央顶层设计把框架搭起来,但是在实际当中就发现有一些问题不是那么容易处理,因为这些问题非常敏感,有的直接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制度。我们特别强调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农村要有农村集体所有制来保证,这个涉及到农民的利益,也涉及到农村的治理组织应该在整个农村发展当中,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当中,我们先来怎么样来定位,发挥怎样的作用。应该来说非常敏感。所以有很多地方只干不说,有一些地方干的一套,跟顶层设计完全是两回事情。
那么出现很多很多情况,这里面通过我们现在推进的改革和实际当中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来说,我们有一个进步的问题。就像现在赋予农民的权利、权益,权利和权益当然不是完全一样,比如说经营权可能就是一个权益,股权就是一个权益,当然民主权就是权利了。赋予农民这次权利、权益,我们怎么样落实,各个地方差异较大。第二个就是农民的权益和农村集体所有权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方案或者做法。
农村产权改革的配置形式多种多样,这次配置最终是产权的结合的形式多种多样,后面我们会来做一次介绍。这一次有的看上去好像跟中央的顶层设计不一样,很多地方会说这是我们结合当地的实际,我们怎样评价,或者怎么样看待这个事情。在经济不发达的地方,这个问题不是很突出,有的地方农民土地从来没有搞过集体土地承包,家庭承包,有的地方搞了集体承包之后,又把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了,或者收回来了。现在新一轮改革,要确权登记、办证,中央要求绝大部分的土地要能够确权、确地块 、“确”到农户的家中去。很多地方来说:我们已经集中了,搞规模化经营了,现在再把地块到农户家里去,这个不是“开历史的倒车”吗?很多地方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当然有的地方为了应付这样做,可能确权通过变相的形式,有的干脆就不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农户的手中,有的把这个土地确权办证登记的证当中的土地,没有“确”地块,有的可能“确”的土地的面积,跟家庭承包的面积完全不一样。中央要求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在现实当中,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复杂性,很多地方在具体落实这个农民权益的时候差异非常大。
对着差异,我们从顶层设计到下面的这种改革,中央的政策要执行,要推行,中间层的时候说这个中央里面的政策要学习,要贯彻,要落实,但是在实际当中,因为涉及到农民的利益、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所以有的地方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做,采取两套方案。一套上头来检查的时候,按中央的;但在实际当中,是按照自己认为符合自己实际的。
(三)农村改革问题的对策
那么这里面如果回过头来看,我们从很长的历史时期来看,这种改革最后的时候不能完全按中央的顶层设计来看,我个人认为必须按照能不能经得起历史推敲,能不能带来生产力的发展,能不能推进农业现代化,能不能最终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应该从这些角度来评价。那么这个应该来说对于现实问题,农村的改革必须了解中央的顶层设计,必须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结合体,当然这并不是鼓励各个地方违背中央的顶层设计。中央顶层设计的精神实质是好的,但在具体实现形式上,可以作为地方来探索。改革顶层的设计,我个人觉得,一个是中央的顶层设计,农村产权改革的顶层设计,它的精神它的实质是什么?这点一定要把握,把握了精神把握了实质,就不至于偏离方向;在具体的实现的形式上,未来中央顶层设计,十九大的时候,有可能还会做进一步的调整。这一点是有可能的。
当然,在改革的时候,除了对于中央的精神、中央的实质,这方面是要深刻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的本质是,要以保护农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这是什么意思?集体产权在未来不同的集体资产,产权的结构、产权的配置是不一样的,比如现在的承包地有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提出三权。对于集体的资产,如果是农民承包了,给农民,农民经济权利 ……(未完,全文共10142字,当前仅显示24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农业农村关键领域改革情况及思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