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现行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
(一)《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规定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
(一)》(公通字〔2008〕36号)
(二)》(公通字〔2010〕23号)
二、“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5〕22号)重点解读
(一)《解释》出台的背景
(二)《解释》的主要内容
三、《解释》的重大意义
……
我国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有关罪刑讲解
针对我国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安全生产犯罪有关规定,交流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我国现行刑法涉及
安全生产犯罪的有关罪刑;二是解读《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an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一、现行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来说就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近260部、行政法规近720部,但从知晓率、震慑性、约束性等方面看,《刑法》的排名无疑是名列前茅的。
在安全生产领域,刑法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惩处和震慑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一把利器。我国现行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规定分散在许多章节和条款,有些还与其他领域犯罪行为合并表述。为了全面和系统的掌握这些条款,现将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条款进行梳理,归纳如下:
(一)《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涉及安全生产(含相关政府公务人员履职和安全中介服务)犯罪的主要有18个条文、21个罪名。其中,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重刑)的有5个: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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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刑法》第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16.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7.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8.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第3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9.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an件罪。《刑法》第402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未完,全文共8675字,当前仅显示23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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