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完善信息提供和情况通报机制
1、实行巡察前信息提供和情况通报制度
2、实行巡察期间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二、完善工作协作和支持机制
1、实行巡察对象建议名单沟通制度
2、实行巡察与查办案件有机结合协作制度
3、实行巡察与干部工作衔接制度
4、实行专业力量协助支持制度
5、实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
6、实行巡察约谈制度
三、落实协作配合工作保障机制
……
关于在巡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察是巡视向纵深发展,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手段。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增强惩治腐败的工作合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各县区在巡察工作中加强与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信息提供和情况通报机制
1.实行巡察前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审计的安排和审计项目、进度、结果的情况;涉及被巡察单位的重要yq和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重要情况等。
二、完善工作协作和支持机制
1.实行巡察对象建议名单沟通制度。每年年底,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应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所掌握的情况,就第二年的巡察对象进行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以及需关注的重点问题,并于12月20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巡察办报领导小组。
2.实行巡察与查办案件有机结合协作制度。要加强巡察发现问题与案件查处的衔接,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组长应根据领导小组领导的指示,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及机关有关部门直接沟通对接,共同研判,提出处理意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巡察组移交提供的问题线索,应及时跟进,优先研办。对条件成熟的问题线索优先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做到“巡”“查”结合,推进巡察工作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确保巡察实效,提高惩治腐败的综合效力。
3.实行巡察与干部工作衔接制度。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通报巡察中掌握有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情况。市委组织部应当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察干部应注意听取巡察机构的意见。
4.实行专业力量协助支持制度。巡察前,巡察办应按照巡察回避原则,根据巡察任务和被巡察单位的性质、特点,提出有关单位给予专业和人员支持的意见,并经领导小组同意,向有关单位发函,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予以支持。巡察期间,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巡察组可通过被巡察单位或巡察办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抽调专业人员予以协助或向巡察组提供专业技术和信息支持,有关单位应予以积极协助。
5.实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巡察组、巡察办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应优先研究办理,及时提出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或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将办理情况通过巡察办报领导小组。
6.实行巡察约谈制度。对巡察中反映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巡察组应根据巡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约谈对象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领导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其中,市委管理的班子正职,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领导进 ……(未完,全文共1990字,当前仅显示12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关于在巡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