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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2.3万字

发表时间:2017/4/9 9:35:05
目录/提纲:……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要点
(一)坚持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适时组织召开案审会
(二)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
(三)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1、二季度采用集中评查的方式
2、三季度采用个案抽查的方式
(四)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督查
4、走访相关企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五)**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工作
(六)出台《关于规范性文件法审及备案的通知》
(七)依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八)做好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工作
(九)做好行政审批指导服务工作
二、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三)严格建设项目和行政许可条件审查
(四)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六)深化自动化改造和安全设计复核
(七)加强现场重点作业环节管理
(八)推进监管队伍建设
(九)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
(一)密切跟踪督促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三)规范执法监管
(四)加大查处力度
(五)发挥社会力量
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管执法
(四)加强宣传教育
(五)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2.3万字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_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指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_,强化依法治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安全科技、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_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为强富美高新**建设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的贡献。主要目标是: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积极压降一般事故,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要点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秩序,继续强化执法监督考核,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巩固安全生产执法效果;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落实《**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各项工作。
主要工作
(一)坚持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适时组织召开案审会。严格落实“一案一审”集体决策制度,及时受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案件程序审核意见,并监督落实,确保资料齐全,证据锁定准确。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支撑,出台《召开案审会一般工作程序》,规范案审会工作内容及相关会议要求,确保案审会各类材料准备充分。
(二)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审工作,并主动与法律顾问沟通,减少或杜绝听证、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年度计划组织2次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各要素组成,梳理依法行政工作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1、二季度采用集中评查的方式。抽查各地区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已结案的事故类案卷、事前处罚案卷各3件,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综合评查。
2、三季度采用个案抽查的方式。重点对执法文书中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发现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5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监。
二是在市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逐步推行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企业员工上一次安全课、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述职及向社会公开承诺等活动。
4、加强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为重点,督促、指导企业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动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制、修订以及应急物资、器材储备,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应急技能的培训,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初始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5、落实“一书一签”的要求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标准编写规定》(GB15258-2009)的规定,完善并落实“一书一签”的要求。
(二)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1、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锡委发〔2017〕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锡政办发〔 2017 〕 23 号)以及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在落实安监部门自身职责同时,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综合治理职责。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
2、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和搬迁存在下列问题的化工企业:未经许可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设施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的企业;其他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严格建设项目和行政许可条件审查
1、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三个一律不批”的规定,严格化工(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进行领证前现场核查(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对自动化改造(包括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没有完成的,对使用落后淘汰和禁止设备的,对高危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没有取得资格证的,对不符合规定要求、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领证前现场核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使用、经营许可证手续。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标准或条件的,依法暂扣许可证;对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依法注销许可证。
2、对备案的安全评价报告,要组织人员(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核实评价报告与现场的符合性,逐条核查评价报告中隐患整改事项,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书,作为企业申报资料的附件。积极推动县(市、区、园区)政府为新领证和换证企业购买安全评价服务,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
(四)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
对列入“红表”的企业,督促企业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对列入“黄表”的企业,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做到整改完成一家,验收复工一家,挂牌督办文件及整改结果报市局备查。对列入“蓝表”的企业,各地安监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其中,对于专项整治期间市局提级挂牌督办的15家企业,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锡安办〔2016〕75号文的要求进行整改。隐患整治结束后,应按照规定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报市局办理销号手续。对于12家仓储企业在“专家会诊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按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报市局备查。上述隐患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市局。市局将对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适时通过媒体公布、曝光,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和闭环管理。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档备案、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等有效的_和预警。同时,要组织对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形成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其中,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专家会诊检查由市局组织实施,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市(县)、区局组织实施;专家会诊检查后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市局直接监管企业由市局负责督促、复查,其他企业由所在地市(县)、区局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
(六)深化自动化改造和安全设计复核
1、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组织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自动化系统并正常运行。同时,以采用滴加且为放热反应、以及涉及环氧乙烷等间歇式反应装置为重点,组织专家制定自动控制改造要求,指导企业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
2、对一些虽经正规设计但运行时间较长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处于化工集中区外且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的企业开展设计复核工作,有效消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3、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6〕62号文 “三个一律停止使用”的规定。积极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运用,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以及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智能管理系统管人等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七)加强现场重点作业环节管理
1、督促企业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加强承包商作业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估,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和监督。
2、分析研判我市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细化动火作业的升级管理、提级审批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护等措施,并组织举办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专题培训班,督促指导企业实现动火作业的有效受控。督促企业重新修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组织专家对企业动火作业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进行把关,确保动火作业制度切实可行。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对企业动火作业制度、现场数据分析、票证审批管理、现场监护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动火作业严管严控,严防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仓储企业在禁火区动火作业的,以及对重点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的,必须配备专业监护力量。
3、组织对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加大对企业检维修作业以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受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八)推进监管队伍建设
1、督促各地按照上级要求,调优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保障监管队伍的相对稳定,增加有化工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互查、举办工作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通过建立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例会制度、搭建企业间定期交流互查平台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九)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在去年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白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录入《**市感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等,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
1、督促、指导江阴、宜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攻坚方案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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