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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共39个单位)

发表时间:2017/5/13 16:47:15
目录/提纲:……
一、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
(二)深入实施第一书记规范化管理
(三)深入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四)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两年巩固提升”计划
(五)深入实施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责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三)强化督查考核
一、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二)着力提升农村产业园区建设水平
(三)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搞好结对帮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搞好调查研究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二、帮扶措施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做到党员干部精准帮扶
(三)制定一个脱贫致富规划
(四)做到帮扶工作落实到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二)工作机制
(三)落实责任
(四)严格考核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三、扶贫措施
(一)以“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引领,实施农村宽带普及提速工程
(二)整合开放各类涉农信息资源
(三)加强贫困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二)加强领导
(三)协调督导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二)实施“八个一”工程,分类救治
……
全市脱贫攻坚各单位专项实施方案(共39个单位)

目录:
1. **市基层党建扶贫实施方案………………………………1
2. **市农工办扶贫实施方案…………………………………5
3. **市发改局扶贫实施方案…………………………………9
4. **市经信局扶贫实施方案……………………………12
5. **市卫计局扶贫实施方案…………………………………15
6. **市教育局扶贫实施方案…………………………………23
7. **市科技局扶贫实施方案…………………………………29
8. **市民政局扶贫实施方案…………………………………32
9. **市司法局扶贫实施方案…………………………………36
10. **市人社局扶贫实施方案………………………………40
11. **市财政局扶贫实施方案………………………………47
12. **市国土局扶贫实施方案………………………………51
13. **市住建局扶贫实施方案………………………………54
14. **市交通运输局扶贫实施方案…………………………59
15. **市商务局扶贫实施方案………………………………66
16. **市农业局扶贫实施方案………………………………71
17. **市林业局扶贫实施方案………………………………77
18. **市水务局扶贫实施方案………………………………83
19. **市文化局扶贫实施方案………………………………86
20 **市广电局扶贫实施方案………………………………89
21. **市体育局扶贫实施方案………………………………93
22. **市民宗局扶贫实施方案………………………………95
23. **市畜牧兽医局扶贫实施方案…………………………98
24. **市旅游局扶贫实施方案………………………………104
25. **市金融办扶贫实施方案………………………………110
26. **市人行扶贫实施方案…………………………………116
27. **市供销社扶贫实施方案………………………………118
28. **市蔬菜办扶贫实施方案……………………………122
29. **市水产办扶贫实施方案……………………………130
30. **市农机局扶贫实施方案……………………………134
31. **市中小企业扶贫实施方案……………………………138
32.**市团市委实施方案……………………………………143
33. **市妇联扶贫实施方案………………………………145
34. **市残联扶贫实施方案…………………………………149
35. **市“民企帮村”扶贫实施方案………………………153
36. 中国农行**支行扶贫实施方案…………………………161
37. 中国农发行**支行扶贫实施方案……………………163
38. **市农商行扶贫实施方案………………………………167
39. 国网**电力公司扶贫实施方案…………………………175

**市基层党建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抓党建带扶贫、抓扶贫促党建”,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为主战场,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大力实施“五大任务”,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放开视野从能人中选好人,使村支部书记成为脱贫致富的主心骨、领头雁。按照“一职一备”要求,建立起村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确保党在农村的事业后继有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全市村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按照德州要求,每年安排村支部书记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集中轮训,切实增强致富带富能力。严格坐班值守、述职考评等日常管理制度,让每名村支部书记都成为为民服务、带民致富的书记。全面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审计,到2017年底,对全市所有村审计一遍,市审计办公室每年抽审不低于30%的重点村,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深入实施第一书记规范化管理。把第一书记工作作为扶贫攻坚的“牛鼻子”项目,精准开展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精准选派,优先选派有农村工作感情和经验的干部,做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全覆盖、率先脱贫。精准培训,每年市乡分层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增强党性、明确任务。精准支持,出台第一书记政策支持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和涉农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精准管理,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 天,建立通报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责、能力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精准考核,把第一书记工作成效作为派出部门综合考评及评先树优扣分指标。
(三)深入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强基固本为保证,用好用足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实地督查力度,逐村进行审计验收,确保2016 年“七一”前全部投入使用。坚持以用为本,依托村级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守、为民代办等制度,确保每个场所都达到“产权自有、面积达标、设施齐全、功能完备、使用充分”的目标。积极拓展场所综合功能,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实平台。
(四)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两年巩固提升”计划。巩固村级集体经济“三年突破”计划成果,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扶贫济困能力。以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逐个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 2016 年所有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3 万元以上;拓宽增加村级集体收入渠道,积极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力争2017 年所有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 万元以上。
(五)深入实施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行动。以强化班子建设、健全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把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和矛盾复杂村作为重点整顿对象,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领导责任。实行领导帮包、部门结对、政策倾斜等制度,实现配强一个班子、培养一支队伍、找准一条路子、建立一套制度、解决一些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责任。以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为抓手,开展“四联四促”活动,对市级领导联片、市直部门联社区、“第一书记”联村、党员干部联户,建档立卡,一包到底。逐条落实《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规范(试行)》,严格实行《关于加强县乡党委书记走访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党建责任和扶贫责任“一肩挑、双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用好表彰奖励这个抓手,结合纪念建党95 周年,对在扶贫开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强化重党建、抓脱贫的鲜明导向。对抓党建抓脱贫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由组织部门牵头的半年基层党建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乡镇、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同督查、同推进、同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牵头编制部门:市委组织部)










**市农工办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战略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农工办结合工作职能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就参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积极稳妥推进两区同建,带动贫困人口改善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收入。
一是2016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实现1500农户入住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对涉及搬迁村庄约150户贫困户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2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减免一般诊疗费和住院检查费用,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医疗。2016年5月底前,在市直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便民惠民服务。2016-2018年,德州市卫计委将联合德州爱尔眼科医院共同启动“卫生下乡,精准扶贫”公益救助活动,帮助全市县级贫困村,家庭贫困、就医困难、行动不便的3000名贫困患者摆脱白内障、翼状胬肉、泪道疾病、视力低下等常见致盲性眼病带来的困扰。我市将积极配合德州市卫计委摸清我市符合条件的眼病患者底数,做好对接工作,切实惠及我市眼病贫困患者。(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督导科室:基层卫生科、医政科)
(四)健全服务体系,夯实人才根基。对全市贫困村严格按省定标准设置村卫生室,确保村村都有卫生室服务。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配备不低于国家和全省统一标准。2016年底,扶贫工作重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的全科医生。2018年,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培训和继续教育,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2020年,扶贫工作重点村每千名服务人口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督导科室:基层卫生科、人事科)
(五)开展对口支援活动,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帮扶,精准帮扶,强化考核评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推动和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2018年,通过扶贫工作的开展,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督导科室:基层卫生科、人事科)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提升贫困群众受益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贫困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工作,为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免费开展贫困妇女儿童查体。(责任单位:各乡镇计生办,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督导科室:公卫二科、妇幼健康服务科)
(七)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政策及我市制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确保贫困家庭优先、足额获得奖励资金。大力推进计生助福、帮扶救助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计生办,督导科室:规统科、计生协会)
(八)积极开展包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包村扶贫人员的作用,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全面摸清帮扶村和联系村贫困户底数、主要诉求等。协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根据贫困原因和脱贫需求,实行分类扶持。积极参与帮扶村和联系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乡村义诊、村卫生室建设等扶贫活动。局机关要加强对包村干部扶贫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包村脱贫工作措施,解决在包村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扶贫任务圆满完成。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局成立**市卫生计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具体承担健康扶贫攻坚任务的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考核问责。将卫生计生健康扶贫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年度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牵头编制部门:市卫计委)

附件:**市卫生计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市卫计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在平 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孝军 市卫计局党组成员
王 梅 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市中卫生院院长
刘立凯 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十里望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张士伟 市卫计局执法二科科长
张 坤 辛店卫生院院长
张 华 伦镇卫生院院长
王秀梅 市计生协会副会长
马风珍 市卫计局公卫二科科长
汪 洋 市卫计局人事科科长
郭 旗 市卫计局执法一科科长
路国华 市卫计局执法三科科长
张 伟 市卫计局规统科科长
王秀凤 市卫计局基层卫生科科长
郑聪聪 市卫计局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
王 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耿向波 大程卫生院院长
宋春周 房si镇卫生院院长
秦吉坤 安仁镇卫生院院长
韩长军 张庄镇卫生院院长
路冠群 辛寨镇卫生院院长
贺宜华 莒镇卫生院院长
邵 岩 梁家镇卫生院院长
张 军 李屯乡卫生院院长
郅 彦 东城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孝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扶贫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市教育局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 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合力”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让教育成就更多孩子和家庭的梦想,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理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目标任务
按照德州市委、市政府“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的战略计划,从2016年起,把推进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资助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到2017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到2018年,力争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完成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全面改薄”和校舍标准化建设任务。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确保贫困家庭稳步脱贫。到2020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过上小康生活。
三、政策措施
(一)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
1. 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结合城镇化发展规划,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根据贫困村负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充分发挥学校建设的引领、提升作用。将学校项目纳入城建计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改善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在实施第二学期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安排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确保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到2018年,力争使贫困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优先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导,确保贫困村学校全面时间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加快贫困村学校旱厕改造、运动场地和蛇汤建设,切实使贫困村孩子共享教育改革成果。加快贫困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村学校高速宽带接入。
3. 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加大贫困村教师补充力度,解决贫困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教师缺乏问题。试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开展城市学校带动农村学校、强校带弱校,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的教师培训和远程研修。
(二)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
4. 学前教育阶段。对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5. 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协助农民服务中心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
6.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采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地方配套的方式,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同等条件下,对755个贫困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7.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中学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同等条件下,对755个贫困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8. 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
9. 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
10. 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发放助学金。
11. 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单独面向贫困村定向招录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相关科室、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帮扶救助方案,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二)建立信息台账。各学校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薄弱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家庭学生资料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所薄弱学校、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加强舆论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每一名贫困学生都了解帮扶政策,积极帮助他们利用政策,办理各项受助业务;要强化精神引导,积极传输正能量,在教育系统中广泛宣传扶贫困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资助政策,掌握资助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监测考核。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市政府年终考核各部门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局将每学期对各乡镇教育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对义务教育入学率、贫困生救助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排名,并对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
(牵头编制部门: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按照“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任务目标,科技局以加快致富步伐为抓手,以特色产业增收和贫困村信息化为着力点点,加大扶贫力度。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精准扶贫、综合施策、全面参与、突出特色”为原则,以缩小收入差距,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开发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消除_机制障碍,集中解决贫困村发展瓶颈问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整合配置各类扶贫开发资源,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发的大扶贫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每年减少15%以上,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工作计划
(一)争取上级科技指导人员。积极配合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摸清扶贫工作重点村自然状况、特色产业和技术需求,结合省科技厅科技指导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涉农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单位的科技人员来我市对扶贫重点村进行技术指导帮扶,力争3年内争取2人次以上。
(二)特色产业增收。紧紧围绕贫困村的产业基础,瞄准当地群众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佳结合点,结合省科技厅星火培训,强化科技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参与种植、养殖等特色项目培训100人次,逐步构建起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三)贫困村信息化。强化涉务农信息服务,每村配备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3名精干力量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组,把扶贫开发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二)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发挥科技部门的作用,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三)强化宣传力度。通过下村走访、实地调研等活动,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寻求群众支持、认可;积极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典型实践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牵头编制部门: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扶贫开发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重用作用,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_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德州市及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提高困难_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二、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精准扶贫要求,结合**实际,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进行适时提高,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线“两线合一”,2017年根据省扶贫线增长同步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线的增长,2018年低保线达到省扶贫标准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发挥好民政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主要措施
按照市扶贫办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在保障标准提高、临时救助开展、医疗救助完善、孤困儿童保障、慈善救助实施等五个方面实现与扶贫工作的衔接。
  (一)科学确定补助水平。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物价等因素,参照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积极沟通财政部门,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当年农村低保、五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并向政府提报当年提标方案。2017年按照省扶贫标准线的增长同步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线的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达到省扶贫标准线。根据群众意愿,两年内实现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集中供养。
(二)深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根据国家、省以及德州市民政局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对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临时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救助,每人救助金额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超过临时救助期限仍困难的,评估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进一步健全筹资机制、“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救助服务监管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将民政救助对象自付合规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适时扩大救助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四)完善孤儿、困境儿童基本保障制度。为全市孤儿、困境儿童,每月定期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干部职工联系帮扶孤儿活动,覆盖全市孤儿,切实保障孤儿基本权益。
(五)实施慈善救助。开展慈善扶贫救助工作,重点针对低保、残疾、优抚、因故致贫等困难家庭,开展教育、医疗、养老帮扶项目。每年从慈善捐赠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脱贫攻坚,并设立扶贫专户,接收扶贫捐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扶贫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扶贫攻坚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责任明确、任务具体,考核严格、奖惩有力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具体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件件任务具体到人,强力推动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把扶贫攻坚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实行半年初评、年终考核。建立扶贫工作调度通报和督查制度,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述职,年终全面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予以提拔重用;对脱贫成绩平平甚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完不成脱贫任务的予以通报、问责。
(牵头编制部门:民政局)










**市司法局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工作要求,全力助推我市扶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战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开展法治扶贫,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市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实现贫困人口的法治脱贫。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施策。实施法治精准扶贫,区分扶贫对象的不同法律需求和需求的不同层次,明确工作重点和实施次序,提高法治扶贫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确保协调联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注重加强相互配合,实现协调联动,统筹推进。
(三)注重典型引领。积极挖掘法治扶贫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有效促进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贫困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律师”制度,建立贫困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村,保障贫困农村(社区)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二)大力实施贫困对象法律援助。扶贫对象符合援助条件,一律实行法律援助无偿服务。发挥乡镇(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创新便民服务措施,优化审批,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
(三)加强贫困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充分发挥法律调解作用,提高扶贫村法律调解精细化水平。将老人赡养、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房屋拆迁、产业发展等项目作为脱贫攻坚的着力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扶贫村的脱贫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突出抓好贫困人员法治宣传。加大对帮扶对象普法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法治是当前摆脱贫困的重要保障、劳动是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五)协调做好特殊人群扶贫。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教育帮扶措施,通过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心理辅导和技能培训等形式,提高对“两类”人员的教育矫正质量,做好“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临时安置工作。
(六)扎实做好“第一书记”扶贫。定期开展“第一书记”帮扶村调研,研究解决帮扶工作困难问题,与村两委共同谋划好帮扶村经济发展思路。为辛寨镇小刘村建法治社区办公室,配备法律顾问和社区调解员,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依法治贫能力;投资修建文体广场,助力帮扶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扶贫工作的指导监督决定相关事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稳妥有序推进。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开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法治扶贫工作调度通报和督察制度,及时掌握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牵头编制部门:市司法局)

附件:**市司法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司法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洪宽 局长
副组长:张加德 党组副书记
    王晓华 副局长
    高 青 副局长
 张兰平 副局长
    邵光坤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贾 娜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组 员:赵 健 办公室主任
    尹 航 政工科科长
    韩 斌 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
    邵先平 公证处主任
    王建芬 律师管理科科长
    赵雪飞 法制宣传科科长
    刘春梅 基层工作科科长
贾迎迎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贾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人社局扶贫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摸清本行业系统关于扶贫方面的政策,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形成精准扶贫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全面保障,实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和“每人有保险、每户有保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在精准识别基础上,以“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为目标,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确保实现“三个一批,三个全部”,即转移就业快速脱贫一批,2016年力争使70%有转移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2017年全部转移就业,实现“应转尽转”;技能培训造血脱贫一批,2016年组织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参加一次免费就业创业培训,2017年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实现“应陪尽陪”;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逐步提高,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实现“应保尽保”。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人社服务”扶贫工程
1. 开展人社精准识别。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劳动年龄贫困人口逐户逐人核查,并建档立卡,根据就业援助类、转移就业类、技能培训类、创业扶持类、社会保障类、暂无需求类等六类情形,分别建立服务档案,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实现精准动态管理。
2. 强化服务平台建设。以公共就业服务“四型”社区创建为载体,在每个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至少建成1家“四型”就业社区,给予3万元奖补,打造“半小时就业扶贫服务圈” ,进一步提升社区就业扶贫能力。
3. 提升精准服务能力。在县乡两级人社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一站式”扶贫服务窗口,开展“一对一”个性化、精细化、订制化人社服务。建立月度统计制度,依托人社信息系统,搭建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的扶贫信息平台。
(二)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扶贫工程
1. 精准信息援助。根据精准识别情况,将就业岗位、技能培训、人社政策等信息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对贫困村、贫困人口进行定向信息推送。
2. 岗位援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对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并且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劳动年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开发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给予托底安置就业,落实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
3. 转移就业援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扶贫车间”,组织农村贫困人口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对设立“扶贫车间”的企业,按规定落实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以及相应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组织“送岗进村”、“送岗入户”活动,实施贫困人口精准定向输出,按规定从扶贫专项资金中落实交通补助。
(三)实施“精准创业扶持”扶贫工程
1. 落实扶贫担保贷款。筹集创业扶贫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贫困人 ……(未完,全文共82755字,当前仅显示148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共39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