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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发表时间:2017/5/14 8:44:53
目录/提纲:……
一、存在问题的回复
(三)规划总建筑面积7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多层、高层混合项目
(三)规划总建筑面积4万(含)平方米以上7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高层混合项目)
二、所提建议的回复
……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委员:
关于文成县第九届一次政协委员会第13号提案已经收悉,提案中提及的6点问题和5点建议,我局做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根据我县物业服务业的实际现况做以下回复:
一、存在问题的回复
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谁开发谁管理现象很普遍,业主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难度较大。
我县大型住宅小区少,物业服务业起步较晚,群众从以前自建的通天房转型入住带有公共场地、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小区型住宅后需支付物业费还不是很认同,特别是部份未装修或是装修后未入住的业主,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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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县城原住宅小区物业又实际存在着收费标准及收费率较低等情况,由于这些原因所以也一直无法吸引外地企业进驻文成。今后在我县计划开发的几个大型项目推出后,可以借此吸引外地大型企业进驻我县,来带动我县的物业服务业。
3、经营机制小而全,粗放经营,服务质量差
2015年始,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根据《温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温发改价〔2005〕449号)、《关于调整温州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的通知》(温发改价〔2013〕141号)文件精神执行,对服务质量达不到等级标准,业主满意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顿,期限满后仍达不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应下降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
4、物业管理滞后,由于物业管理前期没有介入及接管验收不严的问题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在项目建设前期开始介入,不仅仅是在我县出现,全国各地这一相象普遍存在,(所谓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即开发商通过招标或邀请物业管理公司,使其在正式接管物业之前,从物业管理和运作角度为房地产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接管等方面提出专业性、建设性意见,并配合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以保证设计的合理,施工质量的提高,为以后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这其中存几个问题:
(1)费用与管理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标或协议聘请的,房开企业不愿意花大价钱聘请一个会束缚住自己的物业公司。通常小型的物业小区大都是在物业交付使用后才开始物业服务。
(2)物业企业运行成本问题。我县物业企业都是刚刚起步阶段,现我县的物业规模略小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落后,企业聘请设计、建筑专业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没有人力的支持,前期介入也变成了形式与过场。
二、所提建议的回复
1、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
为了规范我县物业服务业的建康发展,促进行业竞争与积极性,只要商品房项目达到相应规模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我局将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办法》(温政令第109号)实行招投标制度。
2、建立定期检查考评制度
2015年4月24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 ……(未完,全文共1902字,当前仅显示12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的建议》提案的回复》